共响报|中南财大“渣土堵门”事件最新消息
标签:
报纸 |
分类: 《共响》 |
转陈校长:各位亲爱的同事、同学,关心学校发展的五湖四海的校友、朋友们,请收前线快报
:被弘博集团非法占用的我们学校西区大门顺利交接,资产回收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大家贺信贺电贺鞭吧!
速递|财大就“渣土堵门”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
我财“关于湖北省高院判决执行等问题的声明”
11月14日下午4点,我财就“关于湖北省高院判决执行等问题的声明”在中原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媒体现场提问要点整理:
1、记者:我们之前有同事报道弘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1号教学楼(整理者注:31号教学楼室首义校区,不涉及此次事件)招生问题的情况,他当时收费章显示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弘博学术服务中心”请问这个事情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什么关系?这个钱有没有收?
学校:章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这个钱我们没有收。章是伪造的,接到相关家长举报才了解到相关情况,然后报案的。
2、记者:想请问一下,我们看监控视频发现,武汉工商学院门口出现数十名头戴钢铁盔,身穿制服,手持警棍的男子,想确认一下是不是学校的保安,然后第二个就是如果是正当的维修为什么要出动这么全副武装的人?
学校:是保安。在学校校园里的施工现场必须派保安维持施工、人员、机械、交通秩序,每个现场都会安排。佩戴的一些警具我们根据公安部门统一配发的,现场秩序要维护,第二怕其他人有干预,所以要佩戴一些必要的器械。并且以前在校园里进行正常的维修和建设的时候,都遇到弘博集团保安的粗暴干涉,比如我们的国际教育学院在建设的时候发生了弘博保安与我们施工的肢体冲突,在我们今年暑期环湖的运动场地维修改造的时候刚刚把文明施工的挡板竖起来他们就派保安推到,所以佩戴警具是为了安全。
3、记者(整理者注:听不清是哪家媒体):问下那个绿化用土堆在路边,现在武汉市正在搞文明创建,这个土不能这样一直堆着,请问这个怎么弄?
学校:为了配合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以对校园特别是西区这边进行一些必要的维修和整治,那么我们这个土都是制造土,并不是建筑垃圾。各位记者可能也见到,这里面原来在弘博使用的过程中间将很多原来的绿化带全部进行了破坏,所以我们必须要把水泥板退回路面,还建绿化。 大门口按照学校的规划,也就是武汉市规划局2005年10月给我们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总体规划,这一块地整个围起来,把残缺的围墙修起来,再将里面的水泥路面全部绿化,因为整个南湖大道是武汉市的一条景观大道,周边尽量还市民一个绿色的、环保的、优雅的环境,这次我们也是为了配合武汉市进行创建文明城市来把这一段修复好。
本来这项工程很早就应该开始的,由于弘博集团迟迟不移交,因为按协议应该在2010年7月15日之前全部移交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来我们一直没动,也是通过法律程序向相关法院提交诉讼。在不涉案的资产我们应该进行相关的建设和维修,我们学校也正在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及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也需要进行相关的整治,就是平时的话我们也应该还我们广大师生员工一个良好的优美的学习环境和校园环境。
我们学校拥有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包括南湖大道目前被弘博占用的的大门,其实这块地都是我们学校的,所以不要误解这个门是弘博的,因为我们学校拥有土地所有权,所以这个门是我们学校的,只是一直被弘博非法占用,迟迟没有移交给我们。请大家不要误解!
4、记者:2014年11月1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该终审判决的执行申请,能不能具体说一下?
学校:我们学校7月28日签收,弘博8月9日判决送达生效,这三个月没有提出任何移交房产时间表和有实际性的举措,所以为了维护学校权益我们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11月10日递交的,中院12日已经立案审理。如果大家要查的话有文号(2014)鄂武汉中执字00856号,可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到。
5、记者: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武汉工商学院那些学生怎么办?(整理者注:未听清,大致是这个意思)
学校: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还有弘博已经当时广工的三方协议,从2005年起不应当在这片土地入住新生,而且在2005年7月15日之前将所有资产移交学校,在2007年10月24日签到协议之前为了配合他能够及时将学生迁出这个校园,到新的黄家湖校区,黄家湖这个地方本身也是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来协助他向武汉市政府申请在这个地方支持他办学为他划定的一块教育用地,当时我们为了配合他办迁移学生还给他接了8000万的银行贷款,是以学校的名义,因为他借不到,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名义接了8000万贷款给他修建校舍以便尽早地能把学生搬迁到黄家湖校区。
第二,现在的学生主要是弘博集团利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样的一个校园方便教学,也方便他其他的招生,所以在这里进行了一些非正规的活动,甚至包括招生诈骗。在法院判决后,特别是终审判决后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将这些学生及时地迁出,但是这三个月给我们的感觉是没有任何有效的行动,而且还在现有的涉案资产中间进行水电增容,加装空调,至于后续怎么做,一个就是我们积极配合法院执行,那么也希望弘博集团能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他们的义务,谢谢!
我们学校历来是很重视保护学生的,不管是我们学校的学生还是别人学校的学生,因为我们是高校嘛,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也就是弘博集团招生的这些学生需要一个合法的环境和条件,那么他在这个非法取得的环境和土地上来进行教学活动本身就是对他所招收的学生最大的不负责,第三点就是2005年和2008年两次与弘博约定在西区不再招生学生,那么现在还有这么多学生都是从哪里来的?显然是违反了和我们学校的约定。
第四点就是2007年教育部明确规定部属院校是不允许再招收自考生,所以我们学校也是不能允许在我们学校的校园内有这种自考生学习和生活,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面对教育部,如何来面对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监督和责问?第五点对于学生他们生活所需的宿舍、食堂我们都没有进行维修和断水断电行为,所以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第六点我们综合楼的维修本身是因为综合楼存在消防和水电危险,存在极大隐患,如果不进行及时维修的话可能出现事故,包括门口不让通行也是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如果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我们也是难辞其咎的。
注:内容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微博协会@飙飙阿力根据现场录音整理,稍有改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