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 委托加工 带料加工 消费税、增值税的特殊问题(转)
(2011-03-25 09:19:54)
标签:
杂谈 |
分类: 税法与税务会计 |
1、 带料加工和委托加工的区别 带料加工的含义:带料加工金银首饰是应该缴纳消费税的,一般理解为带料者为最终的消费者。 带料加工的消费税纳税人:受托加工方(区别于其他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委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代收代缴人) 带料加工的消费税计税依据:带料加工金银首饰的计税价格为受托方同类商品的价格,如果没有同类商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5%) 带料加工的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委托加工金银首饰:一般不缴纳消费税,因为金银首饰的征收环节在零售环节。一般理解为批发商等非零售环节委托加工。 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收入(同上) 2、 以旧换新、翻新改制 以旧换新和翻新改制:为消费者委托事项。 消费税的纳税人:受托方。 消费税、增值税计税依据:以旧换新差额、加工费收入 3 、纳税义务时间 委托加工其他消费品的代收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对方提货时。 带料加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货时。 |
前一篇:10担保
后一篇:《财务分析》课程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