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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 委托加工 带料加工 消费税、增值税的特殊问题(转)

(2011-03-25 09:19:54)
标签:

杂谈

分类: 税法与税务会计

1、 带料加工和委托加工的区别

带料加工的含义:带料加工金银首饰是应该缴纳消费税的,一般理解为带料者为最终的消费者。

带料加工的消费税纳税人:受托加工方(区别于其他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委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代收代缴人)

带料加工的消费税计税依据:带料加工金银首饰的计税价格为受托方同类商品的价格,如果没有同类商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5%

带料加工的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委托加工金银首饰:一般不缴纳消费税,因为金银首饰的征收环节在零售环节。一般理解为批发商等非零售环节委托加工。

增值税计税依据:加工费收入(同上)

2、 以旧换新、翻新改制

以旧换新和翻新改制:为消费者委托事项。

消费税的纳税人:受托方。

消费税、增值税计税依据:以旧换新差额、加工费收入

3 、纳税义务时间

委托加工其他消费品的代收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对方提货时。

带料加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交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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