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什么情况下才有权禁烧秸秆?
(2013-06-05 21: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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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秸秆谁污染谁治理农民种粮杂谈 |
【停止秸秆焚烧后清洁环境和交通安全的所有享受者才应承担秸秆无害化治理的成本。所以,国家财政每年要按种植小麦的面积给予农民一定的治污补贴,或者对农业物收获及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进行补贴。只有在这方面做好了,政府才有资格和依据,严禁农民焚烧秸秆,对违反禁令的农民进行严厉处罚。】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中国的主题是“同呼吸
共奋斗”。可是恰遇一年麦收时,传统农业大省河南省又如期面临“秸秆麻烦”……在郑州市周边,近日已经能闻到焚烧秸秆的气息;在南阳镇平县,几个镇都开始焚烧秸秆;在信阳淮滨县赵集镇,镇政府领导开会决定当晚9点全镇统一点火焚烧秸秆。昨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全省已经转发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要对秸秆禁烧“疏堵结合”、“以用促进”,加大对农业物收获及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的补贴力度。(新闻报道详见本报
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破坏土壤结构,影响交通,这早已是常识和共识,可为啥政府年年进行“严打”,却总是收效甚微?每年收麦时期,媒体上都会高调宣传某家企业或某人发明制造出秸秆无害化处理的方法或设备,但年年没见在哪里大面积推广。这种周期性的“秸秆麻烦”根子究竟在哪里其实不难猜测:一是农民一直没有比焚烧秸秆成本更低的好办法可以选择,政府推荐的机器要么成本太高用不起,要么费力费时“豆腐盘成了肉价钱”;二是出在“谁污染谁治理”这个看似天经地义但不应针对农民的治污思路上,政府以此为依据强令农民做出牺牲,单独承担无害化处理秸秆的责任和成本,这既不合理,农民也没有这个能力,所以农民总是不买账!
种植小麦产生的污染为何不应让种粮户单独承担?在我国,现在种植小麦本来就不赚钱,河南不少地方还必须担负“国家粮食主产区”、“国家后厨”的战略任务,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这些地方必须年年种植小麦、不允许改种其他农作物,虽然国家收购小麦时给予有一定的种粮补贴,但并不包括秸秆无害化处理这一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交通安全、城市空气清新等这个大范围人群的“公共福利”,就让农民自己多花钱不焚烧秸秆,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农民有保障自己种粮不亏损的权利。何况,农民们根本没有能力去做出这个牺牲,如果他们因无害化处理秸秆而感到种粮不赚钱,下一年采用撂荒、少种甚至只种不管理“望天收”的办法进行抗议,那就不是小问题了,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教训。
更重要的是,种植国家主粮的农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它和工业生产大不一样。它提供的是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的绝对不可或缺的特殊产品,不能想种就种不想种就不种;但种粮却有着很大的个人无法抗拒的风险,比如旱涝、强风、冰雹、虫害、土质恶化等;比如粮食的生产周期太长,春天种上,只能秋天收获,期间即使发现可能没有销路,但也无法“拔苗重来”;而工厂却不是这样,今天产品销售情况不太好,厂长今晚就可以下令减产甚至停产转产,减少或避免损失。正因为此,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约而同都沿袭着国家财政补贴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生产的战略。从这个角度看,“谁污染谁治理”这个一般原则,是不应该套到农民头上的。
我省决定今年要对秸秆禁烧“疏堵结合”、“以用促进”,加大对农业物收获及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的补贴力度,这是一个正确的思路,更是一个好的开端,因为停止秸秆焚烧后清洁环境和交通安全的所有享受者才应承担秸秆无害化治理的成本。所以,国家财政每年要按种植小麦的面积给予农民一定的治污补贴,或者对农业物收获及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进行补贴。只有在这方面都做好了,政府才有资格和依据,严禁农民焚烧秸秆,对违反禁令的农民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