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为何不很多?
(2011-02-21 23:08:45)
标签:
捐献造血肝细胞赵丰玉熟人社会公民社会杂谈 |
2月18日本报刊发的《大河报记者欲捐“血液种子”救温州小伙》,在读者中引发反响,不少读者称本报记者赵丰玉“不仅有职业精神,更有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并表示愿意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赵丰玉在自己的微博上说:“髓缘,其实就是随缘,很多事都是可遇而不可求。好事,遇到了就去做,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好人,遇到了,也别错过,免得以后后悔。”
早在2003年10月16日,《大河报》就和河南省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共同开展活动,让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的两辆采血车刚开进报业大厦广场,当天共有188人捐赠了造血干细胞。可以说,赵丰玉的行为,是大河人这一“传统”的延伸。我们借此机会,再次倡导更多的公众改变观念,“送人玫瑰”,加入捐赠“血液种子”这一爱心行动中去。
主动捐献造血干细胞,在不伤害自己身体的前提下,却能挽救一个白血病患者的生命,这虽然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公众确信的一个常识,但在目前,能够主动去实践的捐献者仍然不多,原因在哪里?我们有必要进行探讨。
首先,这牵扯到“公民责任”四个字。大家回忆一下,在一个家庭里,如果某个成员患了白血病需要移植干细胞,他的哥、姐、弟、妹、父、母就会争着捐献,这类故事在媒体上经常出现。这种现象告诉我们,中国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民族,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同情心更多地表现在由血缘、地缘、利益等元素维系的亲朋之内,而不是一视同仁地表现在相对陌生的其他公众身上。也就是说,我们的爱心还被“熟人社会”所局限,还没有扩展到“公民社会”这个层面上去。
我们虽然早就拥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今天帮助他人,就是帮助明天的自己”这样的正确互助观,但我们都习惯于等着别人首先去做,而不是从自己做起,还缺乏“用自己的先行带动社会整体向善”的实践智慧。
其次,也与目前的道德大环境有关。在这个前所未有的社会大转型时代,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变革经常迟到,导致社会价值观出现紊乱和整体道德的滑坡。比如,某些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某些在马路上救人的好心人反被被救者诬陷等。总之,在高尚的人士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正气没有得到应有的弘扬的情况下,主动为陌生的患者捐献干细胞不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行动。
但是,一些优秀的公民已经排除这些观念或制度障碍,已经在主动承担“公民责任”这方面走到大众前面了,比如能够主动为患者捐献干细胞的那些优秀公民。对此,不少读者已经讲得很清楚,他们称赵丰玉“不仅有职业精神,更有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
在许多人的眼里,只要是承担,是奉献,尤其是像捐献干细胞这种行为,那肯定就是一种牺牲。其实这是不对的。在许多时候,帮助他人只需要一种态度、决心和行动。正如赵丰玉在他的微博中写的:“这事,真没那么难,也不需要太多勇气,就跟打针吃药差不多,只要身体健康,谁都行”; “能救人,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善缘,感觉很幸运。”
据悉,河南捐献者整体素质比较高,2010年,我省共有51人捐献成功,人数位居全国第一。2009年捐献成功人数全国第二,2008年捐献成功人数全国第一。让我们再接再厉,在这些优秀公民的带领下,在这方面越做越好。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