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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上司越近好处越多”与公安“大派出所”改革

(2010-11-09 09:53:55)
标签:

郑州

撤销公安分局

大派出所

基层福利

升迁机会

杂谈

  “精兵简政”,“大力解决机构臃肿问题”,这个口号我们呼喊了几十年。效果如何?不但没有减肥,而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臃肿。在县级政府,一个局级单位有十几个副局长、许多个二级单位、员工超出编制几倍的现象并不罕见。在这个背景下,我省公安部门主动进行旨在消除机构臃肿、增加基层一线警力、提高办案和便民效率的改革,非常难能可贵。此消息见诸媒体后,在网友中引发一片好评。据悉,全省“大派出所”改革在本月15日前将全部完成。  

  目前“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的公安管理模式创立于解放初期,已沿用60多年,在交通发达、通讯和信息处理工具发生革命性变化的信息时代,取消公安分局这个中间环节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必需,因为社会虽然在发展,但公安系统的工作重心仍然是快速出警,是奔波在各地的侦查追捕,是随时随地地便民服务,如果说有了变化,那就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破案难度不断加大,公众对公安部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等。这些因素,都要求一线警力只能不断充实而不能削弱。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省公安部门主动展开“精兵简政”,并很快向全省推广,不但在全国公安系统带了一个好头,而且为教育、医疗等存在同样问题的部门树立了榜样。  

  但是,我们在赞扬的同时,也不应忘记这样一个事实:上个世纪刚刚解放时设置“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的公安管理模式时,机构并不臃肿,大部分人员都在一线工作,只是当时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部门编制控制不严、设立机构过于随意、机关福利比基层更高、升迁机会比一线警员更多等缺陷,导致市公安局及分局内不断新设机构,不断有一线警员调入局内,最后出现“警力倒挂”的奇怪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公安机关即使撤销了公安分局,仍然不能铲除机构臃肿的形成机制。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和足够的警惕。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应采取硬性措施,保障派出所内警员们的工资收入、福利保障和升迁机会不低于市公安局内的警员们,防止少数警员通过种种办法或渠道争取“上调”;市公安局是否应严格坚守现有机构和编制,不随意从下面抽调人员;大派出所的所长是否应严格约束自己,不随意增加办公室文秘和后勤人员,不把大派出所变成事实上的公安分局。只有在这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和配套改革,机构臃肿才不会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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