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人为何“恩将仇报”?
(2010-09-14 21: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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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恩将仇报杂谈 |
□岳建国
9月4日中午,在江苏泰兴宣堡镇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货车撞翻一辆电动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当地李先生开车正好途经此地,用手机对现场简单拍照后,便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急送医院抢救。对此,李先生的朋友告诫他“小心被人讹上”,但李先生告诉记者,为防止被讹,他事先曾“留了一手”。(见9月6日《扬子晚报》)
主动救助遭遇车祸的伤者是非常高尚的行为,本来应该在精神等方面得到相应的回报,可救人者不但得不到回报,反而屡屡被讹为肇事者,有的甚至既吃官司又赔钱。这位李先生的做法虽然能避免这种尴尬,但同样令人心里酸楚:主动救人的成本为啥越来越高?如此发展下去,谁还愿意去做这样的好事?
每当发生“被救者讹诈救人者”这类新闻时,我们总是严厉谴责车祸中的讹人者,这当然没错,出了车祸虽然不幸,肇事者驾车逃逸虽然令人气愤,但这都不是恩将仇报的理由。但是,这样做还远远不够,如果我们搞不清这些人恩将仇报的深层原因,这种现象就永远不会消失。
——想想看,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如果交通执法部门能向公众展示出很高的破案率,让违法者受到惩处,让受害者得到满意的赔偿,如果不很满意,法院还会为受害者主持公道,那么,被害人还会讹诈救人者吗?
——想想看,当交通执法者尽了最大努力也没有找到肇事逃逸者后,如果保险公司能主动按照国家强制参保的机动车辆保险向受害人提供足够的赔偿;如果社会保障部门能向他承诺不会因为伤残而影响自己及家人今后的生活,那么,受害人还会讹诈救自己的人吗?
——想想看,如果车祸受害人充分相信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如果他平时极少发现有人公然昧着良心做事,比如极少有司机肇事后逃逸,他大概也不会故意把自己的倒霉转嫁到另一个无辜者身上!
总之,一些有违法律和道德的事件,一旦成为一种现象、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那就有可能是相关法律、制度及执法部门出了问题,从这个方经济看,如果不先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就不能有效遏制“车祸受害人恩将仇报”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