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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可能有“清水衙门”

(2009-06-19 22:03:21)
标签:

清水衙门

行政

事业单位

腐败

杂谈

 

□岳建国

 

据6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市闵行区图书馆资金管理混乱,某馆员在一个月内收到5次“工资”名义的资金达1.6万余元。知情者透露,这种现象在闵行区图书馆内部长期存在。记者调查发现,闵行区图书馆内部设备较为陈旧,书很少很旧,工作人员服务满意度低,该馆存在大单图书采购中的回扣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中目前还有没有传说中的“清水衙门”现象?笔者早就对此表示怀疑了,看了这则消息,我坚信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清水衙门”。

 

所谓“清水衙门”,是指财政只拨给工资、办公费或少量事业费,自己无行政收费权或其他创收渠道的行政或事业单位,按常识去想,工资必须发给员工;办公费常常很紧张,无法节约,而事业费是开展工作的,工作开展没开展一眼就能看出,谁敢偷工减料?因此这类单位呈现的大多是一幅穷酸相,对于他们苦撑门面的努力和尴尬,公众往往会发出几声无奈的叹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本能地觉得这些单位的头头们想腐败都没有条件,他和他的部门只能廉洁得像一潭清水。可是,常识就是常识,在上海市闵行区图书馆,现实几乎与常识背道而驰。

 

在这里,全体职工可以每月发5次“工资”,一共拿到1.6万余元,钱从哪里来?从报道中看,主要是来自事业费这一块,如他们购买的图书,花多少钱就是一笔糊涂账,每个批次的书价不是按照书的种类来列出,而是只有一个每本的均价,比如普通书籍的均价是30多元,精品书籍的均价是120多元。谁都知道,现在的图书销售都有很高的回扣,甚至零买一本都有折扣,对于图书馆这样的大客户和长期客户,回扣率肯定更高,但这家图书馆的账目中没有回扣这一说。还有,许多该花的钱他们却不花,比如图书馆的环境很差,空调坏了很长时间却不修,不少书柜空置着没书可放,等等。

 

把国家用来购买图书和改善藏书环境的钱乱发给职工,而且每月竟然连发5次,而且乱发了很长时间,我们不禁要问,如此可恶、可恨、严重违法的行为,怎么就没人知情和制止?财政部门拨款后,难道对这笔款的用途一点也不做追踪调查?他们的职工工资都通过工资卡发出,难道你们一点都不知道?审计、纪检、检察部门干啥去了?

 

古人云,“流水不腐”此话有理。哪怕原本真的是一潭清水,如果长时间把它放在一个“暗箱”里,不见阳光,无人去查看,更不经常“搅动”,它当然是会变浊、变色甚至变臭的。上海市闵行区图书馆的“变臭”绝不是一个孤例,希望它能作为一个沉重的教训,向整个社会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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