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母校——请珍惜这个崇高的称谓

(2006-12-22 21:45:40)
 据昨日《大河报》报道,由于家贫欠缴学费,成都理工大学毕业生王金龙的毕业证被学校扣留,使其不能找工作,他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状告母校,要求法院判令成都理工大学就每年达9800学费的组成项目和去向履行告知义务,以维护自己的教育消费知情权。
    这则消息并不特别新鲜,但文中母校这两个字让我沉思良久:什么是母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为啥要用“母”字作媒介?现在还有多少学校有资格享受这样一个崇高的称谓?   
    很简单,所谓母校,就是每一个学子曾经在那里学习、生活并毕业离开的那所学校,所有各级各类学校都会被不同的学子称为母校。虽然不知道这个词是谁发明的、啥时候传播开来的,但我确信,那个发明者对自己生活了几年的学校一定是怀着母子一样的“血缘”之情,否则他不会发明这个名词,而那个年代的绝大多数学子肯定也对自己生活过的学校抱有同样的“血缘”之情,否则就没有人对它产生共鸣,就不会传播、延续这个名词。可是,这个名词产生的氛围,目前还存在吗?   
    成都理工大学与王金龙的官司没有判决,我们不好猜测谁对谁错。但是,中国的大学收费过高、大学普遍扣押因贫困而欠交学费的学生的毕业证却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这类高校,他们像个母亲吗?哪个母亲能如此硬着心肠,在明知儿子很穷的情况下,在不说为啥要钱、怎样花钱、到底需要多少钱的情况下,就向儿子索要天价“瞻仰费”?
    按照母校的含义,学子毕业类似于从高校里出生,作为“母亲”,应该对孩子百倍呵护才对。可是,我们的大学做到这一点了吗?显然没有——当“母亲”们发现“孩子”不能满足自己的金钱要求时,竟然不让他“出生”(不给毕业证),让他无法自食其力(自己找工作)——请问,世上有这样的母亲吗?这样的高校还能担当得起“母校”这个称谓吗?   
    可能有高校会说,现在是法制社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将这种法律上的关系说成是有血缘的、不平等的母子关系已经不大合适。如果真有人这样说,我也很同意。那么,既然是平等关系、法律关系,高校校务更应该向所有学生全面公开,让学生明白收费的依据是否合法,其用途是否必须,其价格是否合理,其监管是否到位,而不是全程暗箱操作,学生不许过问,一旦看不顺眼,就单方行使制裁大权!
    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请珍惜“母校”这个神圣、崇高的称谓!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