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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礼乐向雷鬼的进化

(2010-07-19 08:07:18)
标签:

礼乐

雷鬼

通感

君王

仁的精神

中国

杂谈

名词解释:

礼乐

礼节和音乐。古代帝王常用兴礼乐为手段以求达到尊卑有序远近和合的统治目的。

雷鬼音乐

雷鬼乐是早期牙买加的流行音乐之一,它不仅融合了美国节奏蓝调的抒情曲风,同时还加入了拉丁音乐的热情。不论是独唱或合唱,通常它是运用吟唱的方式来表现。

泛泛而言,人类的沟通手段,无非两种,一种是视觉的,另一种是听觉的。视觉相对来说,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文字不用说了,即便是图画,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比之下,听觉的沟通方式要来的简单的多,通用的多。这倒也不难理解,看看自然界中的动物就清楚了——蹲在树上放哨的大猩猩(咱们的近亲),在向同类报警的时候,用的是各种不同的叫声呢?还是一组、组不同的图画?

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简单的嘶叫和蹦跳,得到了充分的进化,发展出了语言、音乐和舞蹈。但至此应当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分支:一是我们至今仍旧可以在,带有浓重原始风情的群落中看到的那种音乐和舞蹈;另一种则是只有在中国才曾经出现过的所谓礼乐。

毫无疑问的是,在礼乐之前,中国的先民们也曾经像今日的非洲土著一样舞蹈过,“歌唱”过。因为,这其中反映了他们对自然和自身的认知,表达了他们面对这些认知时,在内心中泛起的真实感受。这是人类在摆脱兽类之后的,情感宣泄,既有他们对自身能力,对自己战胜其他物种的能力的礼赞,也有对他们尚不能完全驾驭的自然的敬畏。一言而蔽之,它是纯感性的。

世界上的许多部族,就此打住了,以至于我们今天还可以,几乎看到它的原貌。在另一部分人当中,音乐开始了进化,所不同的是这种进化开始的时间与背景各部相同。其中,生活在中原大地上的中国先民,无疑是较早的一群。而且所走上的进化的分支,也是最独特的。这就是将音乐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产生出了所谓的礼乐。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种进化,首先是可能性,就当时而言:

1.     当时人们与自然万物,保持着更加紧密的联系,可以对音乐产生更强烈的反应;

2.     当时巫术在政治中占有主导型的作用,而音乐对于巫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现代的音乐,分出了各种的音节和调调,都是就音乐言音乐的,但中国人却将音律和五行,和人的身体器官,乃至和自然万物联系了起来。这在我们今天看来,可能会觉得难以理解,进而认为有些神秘,到了那些无知的草莽口中,甚至又没有冠以欺骗和迷信的帽子。其实,不是古人故弄玄虚(或许也确实有那么一点),而是我们本身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减弱了,和对自然的感知和理解能力退化了——我们无法像古人那样专心的倾听音乐,专心地去感悟自然。但是,八千年前的中国人,乃至四千年前的中国人,尚有此心、此能,因此他们才能感受到音乐在娱乐之外的价值,才具有创造出礼乐的可能性。

其次是可行性。这就需要回到开头所说的沟通问题:声音是沟通和联系时间万物的通用语言,而且是最简单的一种。

所以在那个因为生产力的进步,而导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急剧变化,进而在诱发无穷战乱与纷争,同时也给每个部族都带来,几乎同样的生存威胁的洪荒时代。作为王,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稳定联盟的稳定,以此来提高联盟中每个部落,乃至每个人的生存机会。对于石器时代的他来说,可用的工具大约只有三样:

1.     人人都害怕的杀戮;

2.     人人都敬畏的神明;

3.     人人都明了的声音——音乐。

第一条,显然是不能长久的。而后两条又是紧密联系的在一起的。因此对于那个时代,面对这个问题的君王来说,想到利用音乐来建立秩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同时,就其要达成的目的而言,音乐也是最有效的手段(至少在那个时代,如此。)如今流传下来的关于所谓三皇五帝的典籍,虽然难以让人信以为真,但是因为中华文明特有的连贯性,我们可以通过后世的观点,窥见前世的愿望。

中国的传统政治理想,归结为一个字就是,仁。可以相信的是,这个仁字既不是周公,也不是孔子在哪天早晨突然发明的。而是从上古时代的君王首领那里,传承、延续、沉淀、升华而成的。由此反推回去,那些古代的君王们,虽然未必明确的提出“仁”的概念,但却是以此为目的的。也就是说,他们创制——草创礼乐的目的,就在于达到仁的效果。

那么何谓“仁”?

仁者,人也。

仁的精神就是,为别人着想——西方人开化之后,不也弄出了一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口号吗?——也就是对别人的愿望与感受,感通身受的意思。

因为音乐是通感自然的,是通感于天的。通天之感,则同感于天;人人同感于天,那么自然天下大同。这便是“仁”的最高境界,和终极目的。所以,通过音乐来实现政治目的,在那个时代确实是可行的。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从原始人的舞蹈,到中国的礼乐,确实是一次进化。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无论后世的儒者怎样吹捧,那个时代的音乐,仍旧是十分之简陋的。而且由于其用途的局限,这种简陋几乎成为了必须,这就造成了一个结果:几千年后,与周围的民族相比较,中华民族成为了一个最不擅长歌舞的民族——在我们将音乐“锁定”为政治工具的时候,其他民族的音乐,却在作为娱乐工具而广为应用的同时,在技术上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在我们仍旧是世界的中心的时候,我们可以自信的对各种胡音、胡乐嗤之以鼻,或者拿来当做饱暖之后的消遣之物。但是在我们的自信被大炮轰塌之后,技术的落后,吸引了所有的目光。而技术的先进,也就成为了进化的标记。

所以,从某一天开始,我们开始真诚的认为,我们在音乐上是落后的,传统的礼乐,不过是吃人的礼教的帮凶,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冠冕袍服的大猩猩——因为它够原始。

于是音乐的进化转向了由技术和音符组成的快车道,在别人奔驰,我们追赶了一段时间之后,人们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音乐越来越不符合大众的口味了,越来越不能在大众中引起共鸣了,越来越不能反应人们的心声了……总之,既失去了精神的内涵,又失去了娱乐的功能了——这既有音乐背身,在技术的推动下,走上歧途的原因,也有他的娱乐对象发生了转变的原因。

音乐走到了另一个需要进化的节点上,此时一群黑人,带着他们的原始风情,跃上了音乐进化的前台,帮助全世界完成了这一次进化。由于,本人并不了解这种音乐,所以借用了“雷鬼”这么个名词,估计未必准确,但也可以将就做个代表。

抛开其他一切不论,但就这次进化而言,就颇有值得寻味,这是一次真切的时光隧道式的进化:一面是尚且原始而野性,一面是高度发达而空虚,通过技术(既有音乐的,也有传媒的)瞬间联系了起来,催生出了双方都能得到满足的结果——原始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能发出巨大声响,和复杂音调的乐器;文明人,则找回了几乎退化了的野性。

如是云云。

但有两个问题,仍旧值得更深的思考:

第一:进化是否一定是与时间同向的,即后来者较之逝去者,一定是一种进化。

第二:音乐是否有好坏之分,如果有,那么这标准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先放下,相信绝大多数人,会有个正确的结论。第二个问题,倒是有个答案:

区分好音乐和坏音乐,主要应当依据下述两点:

1.     是启迪了人的心灵,还是启动了人的四肢?

2.     是规范了人的行为,还是放纵了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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