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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报道:老妇与其子敲诈勒索分别被处行拘7日、10日 罚款500元

(2013-11-22 23:03:51)
分类: 早教资讯★早教杂谈

老妇与其子敲诈勒索分别被处行拘7日、10日 罚款500元

2013年11月22日 21:36
来源:四川达州公安局

http://y0.ifengimg.com/cmpp/2013/11/21/06/af7c5b38-c3d2-40b9-9e80-8bb25c8450b5.jpg罚款500元" />

当事小孩向记者介绍事发当日情况。

http://y2.ifengimg.com/cmpp/2013/11/21/06/8462db19-06da-4935-8227-b901417ab536.jpg罚款500元" />

现场目击者向记者介绍情况。

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调查处理情况: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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