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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得了癌症……

(2008-02-29 13:40:06)
标签:

杂谈

如果我得了癌症……

 

王文华

       

       

一个英文字

 

一位老朋友最近走了,让我想起其它的老朋友。有些天天见面,有些失去联络。想起他们,我都会想起一个英文字,叫「Companionship」。

 

Companionship」是从「Companion」来的。「Companion」,是「同伴」,「Companionship」,就是「陪伴」。

 

最好的陪伴,当然来自家人和爱人。但若没有爱人,来自朋友也好。当我年纪越来越大,爱人越来越少时,我在朋友身上,找到陪伴。

 

陪伴我的朋友大部分是女的,比我大五到十岁,有的单身、有的离婚。我们之间没有男女的浪漫,或性的紧张。和她们在一起我自然,和她们在一起,我有安全感。

 

她们是我可以临时约吃饭的人,回国后第一个打电话的人,心神俱疲时想讲话的人,遇到好女孩第一个带去炫耀的人。

 

 

男女有没有纯友谊?

 

年轻时,我不觉得男人和女人可以做纯朋友。这想法,是被经典爱情片《当哈利碰到莎莉》(“When Harry Met Sally”)害的。片中哈利(比利克里斯多)第一天遇到莎莉(梅格莱恩),就勾引她上床,因为他坚信男人总想跟他喜欢的女人上床,所以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纯友谊。

 

五年后他再遇到莎莉,稍稍修正了自己的理论,但也好不到哪去:「男女不可能成为朋友,除非他们已各自有了爱人。等一下,就算这样也不可能。因为你的爱人会无法了解为什么你有了他还需要别的朋友,是不是你们的爱情少了什么!」

 

这是我大学时代的电影。哈利的理论在大学时听起来那么有道理,是因为我们的确都希望喜欢的女生变成女友。也许我们没那么急着上床,但基本上那是奋斗的方向。

 

为达目的,我们会用一大堆拐弯抹角的方法,比如说跟你们班办联谊活动啦、邀你来参加我们校庆晚会啦、跟你做学伴啦、认你当干妹啦、你失恋时安慰你啦、借你复印笔记啦、和你谈法国电影啦、帮你介绍家教啦、鼓励你追寻梦想啦……唉,族繁不及备载、招数亘古如一。但不管表面上装得多么清高、距离保持地多么巧妙,内心深处,我们还是想牵你的手、掀你的裙角。

 

大学虽然毕业,爱情的观念却继续留级。一直到30岁,和女人的关系都是非白即黑。在那性幻想丰富、想象力却贫乏的年纪,男人和女人的可能性少得可怜。像英文动词,男女之间要嘛就是现在式、要嘛就是过去式、不然就是未来式。

 

现在式打得火热、未来式紧追不舍、过去式都是猪哥。很少人分手后还会联络,一旦发现追不到就转移目标。「我爱你」和「我恨你」这两句话,有时只有一个月的距离。原因是当我们说任一句时,并不真懂它的意义。

 

在这样线性发展、逻辑简单的男女关系中,上床就像舞台剧的谢幕,是最快乐,也是最悲哀的一刻。快乐在于两人的美好在到此达到高峰,悲哀在于从此之后失去了排戏的动力。

 

这也不是谁的错,毕竟谁在20几岁会想起爱的多样性?我们就是在玩嘛、爱嘛、挥霍嘛、燃烧嘛!谁会在接吻那一刻突然睁开眼睛、反问自己:如果有一天我得了癌症,她会不会陪我去做化疗?如果有一天我掉光了头发,她还会不会叫我宝宝?

 

 

我的「女朋友」的男朋友

 

我也不会这样问自己,直到我碰到生平第一个女的「朋友」。

 

我们是在旧金山念书时认识的,不同系,我在中国同学会的活动上看到她,立刻被她吸引。当场打听,别人说她已有男友。我还是上去攀谈,聊完后跌到谷底。是的,她有男友,而且交往了五年!唯一的好消息是:那兔崽子住在西雅图。

 

也许是我一开始就知道她有男友,所以没有非份之想,奇妙的,这让我和她在一起时更放松、更开心。她有另一个在做事的女性朋友,于是我、我的同班男同学、她、她的朋友,我们四个,给了我在苦闷的留学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光。

 

星期五下午,我们三人会开一小时的车,到她朋友家,然后在她家做饭吃饭、洗衣洗碗、看《魔鬼终结者2》、把一包又一包的垃圾食物塞进嘴里。我们也玩「国王游戏」:四张扑克牌,抽到K的人,可以命令另外三人做任何事。在那年纪,「任何事」当然不是吟诗,而是脱裤子。我们也曾玩到,妨害风化,她们的脸上,人面桃花。那种亲密,超越大学时的恋爱。但奇妙的是:我们并没有爱情。人在异乡,寂寞分秒必争。我们只是四个孤单的年轻人,渴望在彼此的陪伴下,对寂寞反败为胜。

 

不过我的想法太单纯。我的同班同学追上了她的朋友。同学在追之前还很有义气的问我:「你要不要追,你不追我就追了。」我说不要,原因不明,也许是因为我还奢望着有男友的这个女生。四人中有了一对,另外两人通常会尴尬。我们还好。我竟发挥了人性的光辉,开车送她到机场接从西雅图来看她的男友。只不过在高速公路上我一直听收音机,希望听到坠机的消息。

 

每次她男友从西雅图来时,我都借口说有考试而躲起来。他男友走了,我又「考完」了。我们又一起去吃饭、洗衣、看电影、找工作。在她面前,我是最糟的自己。我不洗脸、穿拖鞋、饭碗不吃干净、腿抖个不停。但她从来没有挑剔我。她总是说:「Tom就是Tom,他就是这样才可爱。」说完,她就牵着男友走了。那时我才恍然大悟:「可爱」不是赞美,「可爱」,是最娓婉的拒绝。

 

而且「可爱」的有效期限很短。毕业后我去纽约,她留在旧金山。后来我去东京,她去西雅图。再回美国,我们就失去联络。后来听说她结婚了,却不是嫁给西雅图男人。(唉,早知道我就追她了!)现在我虽然不知道她在哪里,却可以感觉到此时她正跟我一起呼吸。这不是爱情,却比爱情甜蜜。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觉得《魔鬼终结者2》很浪漫的人。

 

 

女友结婚,我是司仪

 

32岁回到台北,认识了很多女人。有些我喜欢但不喜欢我,有些喜欢我但我没火花。对这两种,我都想仿照《魔鬼终结者2》模式,和她们变成「朋友」。在「我喜欢但不喜欢我」这个族群中,没人想跟我做朋友,也许她们都看过《当哈利碰到莎莉》,知道这只是我「蚕食鲸吞」的阴谋。

 

在「喜欢我但我没火花」这个族群,运气较好。我会主动约她们吃饭,但吃完饭不会再去喝咖啡。我送她们回家,但她们不会邀我上楼。我到家后会发个短信告诉她们,但睡前不会忍不住再跟她们MSN。她们偶尔会打电话跟我聊起追她们的男人,我好像教练一样鼓励她们冲锋陷阵。下一次见面是三个月后,路上巧遇,彼此都说还是老样子,于是不急着再聚。然后她的手机响了,她一边接一边跟我挥手再见,我一边挥手一边想起蔡琴的「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我们成了朋友,或是陌生人。突然有一天,我听说她要结婚了。起先很生气,气她们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后来才想通:唉,我跟人家是什么关系?人家干嘛事先告诉我?这类「朋友」结婚,我会送礼,甚至去当司仪。但夜里回来总是失眠,睁大的眼睛里都是空虚。

 

 

我们都是浮木

 

如今的女性朋友,因为一开始就没有暧昧,所以后来也没有后悔。她们好像家人,看过我狼狈不堪,于是对我的光鲜亮丽,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在她们眼中,我不是才子、不是名人、不是畅销作家、不是爱情教主,只是跟大多数的单身族一样,一块浮木,在人海中漂流;一名赌徒,想赢,但更怕输。

 

浮木,可以飘一辈子。赌徒,可以不再下注。我唯一怕的是:「如果有一天我得了癌症,谁会陪我去化疗?」妈妈年纪大了,不可能拖累她。哥哥有自己的家要照顾,也只能尽力而为。朋友们各有各的家庭和烦恼,顶多来看我一次。如果我有老婆,老婆可以陪我。但我没有。唯一剩下的,大概只有这些也单身的女性朋友。

 

她们给我的当然不可能像家人那么深、老婆那么广,但她们可以给我一种有老婆的男人可能都没有的东西,那就是「Companionship」。这种陪伴,没有法律效力或道义责任,于是施与受,就变得比较轻松。她们不会睡在医院陪我,但应该愿意为我走私一客麻辣火锅。她们看到我化疗后的光头,不会伤感或心疼,可能会说:「Tom就是Tom,他就是这样才可爱。」

 

陪伴,也许短暂,但自然。也许断续,但温暖。如果我得了癌症,应该还是可以找到,一个陪我看《魔鬼终结者2》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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