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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癖

(2008-09-24 09:28:06)
标签:

疯了

杂谈

心情

感慨

爱好

   就像当男人记不住女人的名字时就叫宝贝一样,我喜欢称男人为老公,那甜腻腻的音节有时会令人迷惑着以为我是爱他的。我并不在意,也从不去费心记忆。
    我不喜欢拍照。那或美或丑,或快乐或伤感的回忆用心就能记录干吗要靠那单薄的纸片。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即便迷雾阻挡了你的视线也只有迈步穿越才能分辨前方是悬崖绝壁还是桃源仙境。成长靠的是经历,就算是怨恨、伤痛也只有经历了才能成熟。
    我喜欢写字,只是单纯的写字。随意到有纸写纸,没纸写墙,好在只写在自己家的墙上。写的时候都不经大脑,有什么就写什么。我的房间一直是白色的墙壁,随处都是那种粗粗的带四种颜色的铅笔。尤其喜欢在满室黑暗的时候写,反正写成什么样子都不在意,只要写出来就好。代替哭,代替笑,成为一种感情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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