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前夕,辽宁省纪委监委官宣通报“省公安厅刑侦局原局长姚伟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姚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利用侦查权以案谋私,违规处置案件;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经过一连串不松懈的打伞破网专项行动,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被连根铲除,一批欺压百姓、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也得到严惩,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问题。对党员干部中工作不用力、态度不坚决、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不作为不担当的“庸伞”坚决追究问责。姚伟就是身边最典型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打掉笼罩在鞍山政法系统的这顶“保护伞”,对当地的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力震慑,有利于净化当地政治生态,也恰恰说明了不管什么人、什么官阶,只要你充满幕后“黑后台”、“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按照中央“两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姚伟从警34年,前32年都在鞍山政法系统。曾经的他,还在面对媒体时信誓旦旦的介绍,“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同时要充分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今看来,肩负着扫黑除恶重任在肩的姚伟,人前人后却多副嘴脸,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打伞破网,绝对不能手软,更加不能松懈,要持之以恒,对涉黑涉恶腐败犯罪案件深挖细查,务必做到斩草除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这不仅仅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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