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违纪党员干部接受组织审查时所写的忏悔录,里面的主要内容大多是对自己的理想、信念进行深刻反思,可很多忏悔录里面各种“官话”、“套话”依旧层出不穷,这样的忏悔录如果没有发自内心那又怎么会教育他人呢?他们到底是真的幡然悔悟还是只是为了完成一项所谓的任务?
诸如“我们都是苦孩子出身”、“我们都是农民的儿子”,“私念让我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样的话,我们在这些落马的党员干部的忏悔录里不能说篇篇都有提到,也是大部分都有涉及。这样的忏悔录也好,检讨书也罢,很多都没有发自内心的去写,这些忏悔录里出现的这些“套话”,也说明了这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存在着一些侥幸心理,总觉得写了忏悔录,一定会被减轻惩处,当然,也有一些官员自身表达能力就存在问题有关,不过,这里面一定有“两面三刀”的表演型官员存在!他们在忏悔书中所表达的几乎都是简单的悔过,并没有深层次的剖析自己的犯罪事实!每个贪官被查处,都是因为权力得不到监督,才会滋生腐败造成的。没被查处之前,全都存在侥幸心理,一旦没查处就说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面对犯下的罪行和造成的恶劣影响及损失,只是一句对不起就能敷衍了事的吗?
我始终觉得,忏悔书必须要内容深刻,剖析自己的心理,才能对其他一部分党员干部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否则,如蜻蜓点水一般模式化、套路化的忏悔录,看一个就好像看了很多篇,看完之后令人啼笑皆非,那就失去了“忏悔录”的意义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时明确,“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报告也指出,增强党内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当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所以说,要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去监督权力,让权力能够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把权力关紧制度的笼子。只有把监督机制等问题解决好了,才能使那些官员朝着“不想腐”的思想境界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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