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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躲猫猫”到“做噩梦”,看守所离奇“谜案”起波澜

(2009-04-02 18:38:12)
标签:

躲猫猫

做噩梦

休闲

事件回放:

家属:

  哥哥刑拘期间猝死

  “刑拘期间,50岁的哥哥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3月30日,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甫向记者反映了这件蹊跷事。

  李文甫介绍,哥哥李文彦去年5月称到江西九江打工,很少跟家人联系。今年3月27日上午10时许,九江市看守所突然致电其弟媳任怡春,称李文彦病重,要他们速到看守所;中午12时许,该看守所再次致电任怡春,称李文彦已经死亡。

  当晚6时许,九江市看守所政委刘强及一名监管干部赶到武汉,在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下,来到李文彦弟媳家中再次告知,李文彦在当日凌晨2时40分许,已经死亡。

  说法:

  死者额头有伤痕

  3月30日中午,记者陪同李文甫及家人赶到九江市殡仪馆。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李文彦的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

  九江市水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范警官向李文甫等家属和记者介绍,1月23日晚,刑侦大队在其他嫌疑人指认下,在九江的一家游戏机室将涉嫌盗窃电缆的李文彦抓获。

  对李文彦的死亡过程,九江市看守所向记者介绍,3月27日凌晨1时53分许,李文彦睡觉时做噩梦喊不醒,后来发现脉搏微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九江市庐山区人民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显示其为“猝死”。

  对于死者额头上的情况,九江市看守所所长朱拾根说,在一些监室里,同室关押的嫌疑犯,有的会趁监管干部不注意时玩牌,玩输的会以喝凉水或者用手指弹额头作处罚。

  民警:

  李文彦因偷电缆被抓

  3月30日,九江市水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范警官介绍,李文彦被刑拘主要是涉嫌破坏电力设施。

  范警官向死者家属和记者介绍:今年元月22日,该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下属的一家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出警,当场抓获3名盗窃电缆的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审讯,3人供出李文彦与胡某也参与了盗窃电缆。次日晚11时许,他们将李文彦及胡某一举抓获。“被抓获后,两人迅速供认,当晚9时许偷过一次电缆,将获取的38公斤铜丝,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卖掉。”范警官称,李文彦还交待了以前盗窃电缆、铜丝的事实。

  因李文彦盗窃的是防洪应急照明电路,警方以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对此事立案,并在元月24日凌晨,对李文彦实施刑事拘留。3月3日,九江市检察院对李文彦作出批捕决定。

  狱医:

  李文彦身体虚弱

  元月24日凌晨,李文彦被送到九江市看守所。因该所的两个过渡监号里,各关押有一名同案的嫌疑犯,他被直接送到一间关押了10多名嫌疑犯的监室。

  3月30日,九江市看守所所长朱拾根告诉记者,李文彦入监以来,表现良好。

  关押期间,因管理需要及李文彦本人的身体状况等原因,看守所共为他进行过5次身体检查。该看守所狱医王鹏飞向家属及记者介绍,第一次是进入看守所时,他为李文彦进行过身体检查,发现他除了身体较虚弱外,其他状况都还比较好。3月13日、23日、25日,因李文彦自称头晕、腹部疼等原因,监管干部先后3次带他到看守所卫生室检查。王狱医介绍,经检查,他发现李文彦身体虚弱,下肢有浮肿,可能有结石,其他都还比较正常。

  3月26日下午2时30分许,李文彦突然在监室里晕倒,再次到卫生室检查时,他自述头晕得厉害,王狱医为其测血压、心率等,也较正常。

  看守所:

  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3月26日下午5时许,监室开饭时,李文彦不愿意吃饭,管教干部为此还进行劝说,最终李文彦吃了3两米饭,喝了一些菜汤,以及同监室一名嫌疑犯给的几块红烧肉。两个半小时后,该监舍进行晚点名时,李文彦正常地参与了同监室共14名嫌犯的排队报数、答到。随后,大家可以在监室看电视或直接上床睡觉,直到晚上10时许,关电视睡觉时,李文彦都没有出现异常。

  3月27日凌晨1时53分,该监室的两名值班嫌犯突然按响报警器,向管教干部反映:李文彦做噩梦,口中在不停地喊“又来了,又来了……”,他们想叫醒李文彦,但李没有反应。

  2时5分许,3名监教干部进入监室摸李文彦的脉搏,发现跳动微弱,遂在2时20分许,组织人员用担架将李文彦从监室抬出,送往离看守所最近的九江市庐山区人民医院。2时40分许,该院医生宣布李文彦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九江市检察院介绍,李文彦死亡事件发生后,3月27日凌晨,九江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与李文彦处同监室的其他在押人员进行隔离,逐一谈话了解,同时查看监控录像资料,调查是否存在打骂欺压等现象。目前,整个调查还在进行之中,有关李文彦的死亡原因需尸检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

评论: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云南“躲猫猫”事件的阴影还远未消失,专项整治、制度建设等等,仍然在讨论中继续。可是,一个新的词语又诞生了,“做恶梦”,原来在看守所的眼里,不仅仅“躲猫猫”可以让人猝死,“做恶梦”也可以要人命。

    如果不是评论的疲劳,这一词语同样也该进入专项整治的反思之中。一个限制自由的地方,并非一个致伤、致命的地方,看守所可以让犯罪嫌疑人体验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但是法律同样也赋予了看守所应尽的义务。可是接二连三的出现人员猝死,不由得不让人对看守所的正义性、合法性产生了质疑。这个有些神秘、有些威严的地方,到底隐藏着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还有哪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以致于如此不寒而栗。

    “躲猫猫”事件的真相大白,最终揭开了“牢头狱霸”的潜规则,暴露了看守所存在的体制弊端。可是,“做恶梦”的解释是不是太过牵强附会,甚至于有些滑稽。在我们的历史当中,当年倒还是有曹操“梦中杀人”,最终的历史也不过是曹自编自导的谎言。

    也许,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我们的有关部门习惯了说谎话,习惯了自我辩解,总是把责任推给他人,担心惹火烧身。殊不知有些事情是越描越黑,越回避就越容易出问题。办法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敢于亮出自己,查出真相。

    可是,我们必须认真审视看守所的问题,到底有多大?甚至于到底有多黑?这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如何从整治、制度层面、源头等方面来解决问题,显然已经是刻不容缓。不要让此类案件再次“起风”啊,否则的话,人心惶惶的,对谁恐怕都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那些“关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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