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达咨询:电信运营商数字家庭四类重点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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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功能型数字家庭应用业务模式
综合分析电信运营商的数字家庭业务类型可以发现电信运营商业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类:
家庭综合通信业务模式
家庭通信是数字家庭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在该领域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因此在综合综合服务业务模式是运营商独立运营,为拓展业务也在与一些ISP或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合作。电信运营商可以为家庭提供有线和无线宽带、固定和移动电话为核心的通信服务基础上,发展融合通信(FMC)服务,并通过业务套餐捆绑数字家庭企业娱乐及综合信息服务。
家庭娱乐业务模式
电信运营商家庭娱乐业务策略重心是基于TV的IPTV业务。而由于政策影响及牌照问题,电信运营商IPTV模式主要是与广电牌照方合作。
家庭综合信息服务
电信运营商凭借多年在个人信息服务的经验和产业链的整合能力,针对家庭信息服务也形成家庭综合信息服务业务体系,如中国电信整合114的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基于电话、手机、电视、PC终端的综合信息服务。运营商信息服务业务不但可以获取信息服务收益,还能带动宽带和话音业务的收益增长。
智能家居和家庭安防
电信运营商推出了针对家庭安防的产品,如全球眼、E神通、宽视界、亲子通等产品。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进行监控和布防,另外针对老人儿童定制专业的手机终端,提供通信、安全及信息服务。
针对以上业务模式,电信运营商主要采取以下业务发展策略
逐步推进数字家庭全业务平台。如中国电信形成以“我的E家”品牌代表,可以捆绑固定和移动电话、宽带、IPTV、智能安防、智能家居控制等完整的数字家庭服务业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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