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无线城市”商业模式=“所有权、建设、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即一个完整的“无线城市”商业模式包括两部分:“无线城市”的“所有权、建设、运营”模式和“无线城市”的“盈利”模式。诺达咨询《无线城市系列—中国无线城市服务市场及商业模式研究报告2009》认为最终评估一个商业模式时主要有五个关键指标,即项目资金的可获得性、网络的可建设性、业务提供的可持续运营性、可持续盈利性及风险可控性。如果通过这五方面对项目分析,都通过则这种商业模式就是可行。网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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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提出的四种运营模式,政府主导模式项目资金的可获得性、网络建设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较高,但是该模式缺乏市场化基础,可持续运营性和盈利性差。开放共享模式,以个体与个体用户间共享网络的方式实现无线城市,虽然能跳开运营商等中间环节,但是安全性差,存在很大风险,不适用于一些安全性要求高的业务,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这两种模式不适用无线城市全方位的推广。网络兼职
广告模式和直接收费模式都是运营商主导,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也风险较高,推广速度慢和失败可能性大。
所以我国无线城市建设和运营不能套用已有的四种模式,应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身资源及各地的特点在原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诺达咨询《无线城市系列—中国无线城市服务市场及商业模式研究报告2009》认为产业链企业在商业模式的选择上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从参与主体来看,政府和运营商合作,以政府倡导,运营商主导市场运营为主。这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解决了无线城市建设初期的资金及风险问题,有利于无线城市的快速市场普及;
从合作企业来看,政府应选择传统运营商为合作伙伴,一方面传统运营商拥有庞大的网络资源和用户群体,在无线城市运营及服务推广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电信咨询
从业务推广方式来看,无线城市业务前期应该定位于政府政务及公共服务领域,然后拓展到行业应用,最后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这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运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能将无线城市服务社会,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提高生产率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从盈利模式看,前期可提供政府政务及公共服务,通过财政支出来获得维持发展资金。到推广后,可以采用前端广告及行业应用收费加消费市场增值应用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得到持续盈利。
文章原文: http://www.ndcchina.com.cn/ndc/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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