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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应收账款坏账核算的备抵法

(2009-03-24 08:09:08)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育.学习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列为流动资产,其范围是指那些预计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收回的应收款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扩大销售并及时收回货款,往往会给购货单位一些优惠条件,这些优惠条件通常是以折扣体现的。通用的折扣办法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的一定数额。此项数额通常用百分比来表示,如10%、15%、20%等,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因此,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这种折扣的条件,通常写成:“2/10,1/20,N/30”的方式,分别表示:“10天内付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有两种确认方法:总价法和净价法。所谓总价法,是指将未减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把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看做是一种理财费用;所谓净价法,则是指将扣减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据以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而把由于客户超过折扣期限而多收入的金额,视为提供信贷获得的收入,于收到时冲减财务费用。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所采用的是总价法。

应收账款是由于企业赊销而形成的。赊销虽然能扩大销售量,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但同时也存在着一部分货款不能收回的风险。这种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称为坏账。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对于坏账损失的确认和处理,会计核算上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备抵法则是按该笔应收账款;备抵法则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需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提。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项;百分比也由企业自定。但税务部门有规定的可抵税比例(目前为5‰)。在资产负债表中,2000年以前,应收账款以总额列示,并将坏账准备作为应收账款的抵减项目单独列示,以反映应收账款的可实现净值。2001年后的报表只在报表中列示抵减坏账准备后的应收账款净额。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顾名思义,坏账损失是指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因此,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从什么是坏账谈起。

坏账的确认

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以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时,可进一步分以下四种情况来掌握:

(1)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指坏账准备计提前的余额,不同),按差额补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按差额冲减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不补提亦不冲减坏账准备,即不做会计处理。

(4)年末计提前“坏账准备”出现借方余额,应按其借方余额与“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之和计提坏账准备。

总之,在采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的情况下,始终要掌握这样一个原则,即当年坏账准备计提后,一定要保持“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这一等式成立。此外,关于备抵法,我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备抵法下的计提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②在预收账款登记在“应收账款”账户的情况下,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应收账款应剔除预收账款因素;

③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但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要计提坏账准备;

④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要熟练掌握,因为它还是我们理解合并报表中内部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在跨年度抵销时的一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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