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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有佳人》,佳人太狠心

(2010-05-11 11:28:54)
标签:

抚养

师傅

忘恩

负义

电视剧

杂谈

《北方有佳人》,佳人太狠心

刚才从行云河流的博客中看到他的一篇博文,是对电视剧《老大的幸福》的评论。他的观点是否定的成分多。这也启发了我,想写点对电视剧《北方有佳人》的看法。此剧正在吉林和黑龙江台上演。

剧还没有演完,还在19集,但我看不下去了。

寄萍是一个富家女孩,在她父亲北上北京路过济南时,把她和弟弟丢失了。当时她仅八岁,弟弟只有六岁。一位好心的作包子的贫家把她收养了。养父母家就只有一个比她大三四岁的男孩。养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她俩姊弟养育了八年。不幸的是养父也意外死去。但是,她养母还是继续把她的弟弟送读书。寄萍先在跟一位唱小曲的师傅学艺,后来又跟一位女戏子学京剧。寄萍为了自己和弟弟吃了很多苦。

我不满意寄萍的有两点:

一。开始,养父母收养了她,是准备把她留作儿媳。寄萍本人也知道此事。当她养父死后,她十八岁时,在养母和师傅的劝导下,她同意了,并与养父母的儿子举行了婚礼。但是寄萍在新婚晚上却不愿与男人圆房。那养父母的儿子在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当兵去了,儿子一走,养母就孤身寡人了。其实,那儿子是很老实本分,高高大大的,完全配得上寄萍。寄萍这样做,实在太自私了;

二。教她学戏的女师傅,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没有丈夫,靠自己唱戏生活,领养了一个小女孩。开始,女师傅对寄萍有戒备之心,不愿意教寄萍。寄萍百般讨好,骗得了女师傅的信任,学得了唱京戏,成为了后起之秀。后来,在一次剧团老板与女师傅为了收入分成而发生僵局时,寄萍是筹码。可恶的是寄萍却倒向了老板,使女老板在一气之下自杀了。

 

这两件事,都说明,寄萍真是一只‘白眼狼’(她养母多次这样骂她)。她为了求生存求名利,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了自己的名利竟忘了救命之恩,忘了对师傅的承诺,真可痞。这不是性格或缺点问题,而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丧失了。

可能现在的道德观与我们‘五十年代青年’的观点不同。现在有多少人为了名利不惜一切,忘记了恩情,丢掉了亲情,在我们身边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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