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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间,发现身后的墙角摆放了一大丛紫妍的玫瑰,惊问夏作家:“这一大捧玫瑰,是谁送给谁的?”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追问他“爱人”骂他了没有:“你老婆没骂你乱花钱吗?”
夏作家惊愕道:“怎么会骂?很高兴啊。”
以我的品性,很难想象老婆过生日给老婆送一大把玫瑰花,这种事情不要说做,就是想一想我都浑身起鸡皮疙瘩,牙根发软就像喝了一瓶老醋。在我的概念中,两口子似乎没有必要那么矫情,而且,这么做也不见得会得到老婆的赞赏。我的就是她的,她的也就是我的,这样送来送去,不就等于拿她的东西送给她,反之就是拿我的东西送给我吗?用这个逻辑思考,给老婆送玫瑰花似乎确实没有什么必要。
在座的人同仇敌忾指责我,对夏作家的行为高度赞赏,我连忙认错,跟着高度赞扬了夏作家的浪漫,检讨了我的不浪漫。我的确是一个没有浪漫基因的人,这或许是家庭影响,也或许是天性造成的。而且,世界上逻辑并不总是对的,理性的东西可以动用逻辑,感性的东西是不受逻辑支配的,例如浪漫,例如妻子过生日送给妻子一堆玫瑰花,这种事情肯定不能用理性逻辑来判断价值。
夏作家的浪漫充满诗性,他的生活也是诗意生活,书法绘画,文学创作,文物收藏,生活内容丰富多彩,这也许是浪漫天性的外在形式,我敢肯定,做他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我觉得应该向夏作家学习,老婆过生日送点礼物。不过,我仍然不会送给老婆一堆玫瑰花,那东西养在花瓶里很快就会凋谢,我会送给老婆一双皮鞋,起码能穿一两年。唉,这也许就是天性浪漫与天性不浪漫的区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