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仁义论”
(2015-04-15 18: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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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其中的一个重要学派,就是“思孟学派”。其代表人物就是孟子。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山东邹城人,汉族。名轲,字子舆,又字子车、子居。父名激,母邹氏。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之一。著有《孟子》,是孟子的言论汇编,记录了孟子的语言、政治观点和政治行动的儒家经典著作。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游说各国。但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书。有《孟子》七篇传世:《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的文章说理畅达,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孟子远祖从鲁国迁居邹国。三岁丧父,孟母管束甚严,其“孟母三迁”、“孟母断织”等故事,成为千古美谈。
一、“人伦说”和“仁义之道”
孔子“贵仁”,并强调仁与礼的统一,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贵仁”的思想,但不强调“礼”,而是突出了“义”;“仁义”并举,提出了以仁义为主体的仁、义、礼、智四德相统一的道德规范体系。并首创人伦概念作为“仁义”之道的思想前提。
1、“人伦”是孟子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
“人伦”的基本内容。
首先“人伦”既是人道,是人之区别于禽兽的本质特征,其大径不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出“朋友有信”外,其余四伦都体现了封建的等级宗法关系。可见,“人伦”这一概念实质上是对风减等级制度下社会伦理关系的概括。
其次,“人伦说”还包含了孟子对维护封建伦理关系的重视,把“明人伦”作为“新国”以致“王天下”的大法。
2、在“人伦说”的前提下,孟子提出了“仁义礼智”四德,其中又以“仁义”为根本;“礼智”是为仁义服务的。
3、孟子认为明察“人伦”,就应该以仁义为处理伦理关系的基本原则。
(1)孟子对“仁、义”的界说,首先是指“亲亲,敬长”。亲亲,也就是“事亲,尊亲,爱亲”,主要是指子之孝父,而且,事亲孝父又是人事或者人伦之根本,“孝为百行之首”,“事亲”就是仁的实质,显然,孟子关于人的这一规定,具有明显的宗法性特征。
“不孝者五”
(2)“义”首先是指敬长。他不仅体现为“从兄”而且要求尊敬长者,是处理长幼关系的道德原则。更重要是要求尊君,“君臣有义”这是对孔子主张事君可以“勿欺也可犯之”的发展,但是对于不行仁义且又拒谏的暴君,孟子认为可以诛之。
4、与孔子把仁与爱亲而推演为“爱人”的普遍伦理原则相一致,孟子的“仁义”之道,也有最一般的规定。
仁义又是凡人皆有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要求。
“仁”即不思人之心或者是“恻隐之心”所以,仁者爱人,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所在,是凡人所应遵循的普遍原则,这在理论上是对孔子“仁爱”原则的进一步升华。
人都有不应当干的事,知道了这一点,就要做应当做的事,就是“义”。反之,做不应当做的事,则是“非义”。义,一般含义是要求区别行为之当和行为不当,善和恶,从而去做当为之事,善事,不做羞恶不当和不善的行为。
5、更具特色的是关于“仁、义”统一的理论
“仁”是爱人之心,是人必须居而勿失的为善的根本,但爱人之心只能施与当爱者,而不能不分善恶,他爱一切人和行为。孟子在与墨家论战中克服了与孔子“爱人”的弱点,提出“义”来规定爱人的界限,就是要求区别,我行为之应当与不应当,从而使爱所当爱,恶所当恶。也即所谓“居仁有义”达到了仁与义的统一。
孟子所主张的“仁者爱人”显然包括了仁者,恶人,不是“人类之爱”,实际上是对地主阶级善恶的理论反映,其仁义统一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6、孟子一方面提出了以“亲亲”为本位的“爱人”原则,体现了在己亲和他亲的关系上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体现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儒家的爱有差等原则,在孟子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体现了爱人有义。
二、以仁政“得民心”的道德作用论
孟子主张“施仁政于民”这是对孔子愚民思想的发展。“仁政”是“仁”的道德理想;它合政治,道德于一体,集中的反映了孟子关于道德的政治作用的思想。
1、统治者行仁,就是“以不思人之心,行不思人之政”即行“仁政”。“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显然,与孔子在主张“为政以德”的同时又强调“为国以礼”有别,也与后来荀子既“降礼”又“重法”不同,孟子用以平治天下的根本之道,“亦有仁义而已矣”。
2、孟子认为,“以仁政”之所以能“平治天下”,归根结底是由于“能得民心”即得到人民的拥护。
要得到民心就要“制民之产”“行仁政”。给人民以实际利益。孟子移之为“推恩与民”认为君主“推恩与民”民则受之惑化而惑恩与君,于是就会“中心悦而诚服也”。
3、从另一方面看,孟子主张以“仁政”为“得民心”之道,却也反映了他对得民心的高度重视。
孟子显然看到了民心的向背的重大作用。把自春秋以来的“重民”思潮和孔子的“民信不可去”观点推到了历史的新的高度,以其所能达到的思想深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劳动人民在实现社会变革和统一天下的伟大作用。
4、孟子的道德作用论,还包括对仁义道德用以调节人伦关系作用的认识中。
这与孔子的思想一脉相承,所不同的是,孟子的思想更具有封建性的特征,即突出了对作为对封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个体家庭的道德教化和道德调节。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三、“去利怀义”的义利观和道德价值观
孟子认为,“仁义”既是处理人伦关系的基本原则,因而也是人们的行为方针。——“由仁义行”。而要由仁义行,就必须“去和”,即所谓“去利怀仁义”或者“去利怀义”。这就是孟子对义利关系的基本观点。
1、在孟子看来,“怀利”与“怀义”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价值方针。
如果以利作为决定自己行为和处理人伦关系的方针,就必然惠废弃仁义而相互争夺,篡弑,其结果将致于亡国。
孟子在义利观中所要去的“利”就是指个人私利私欲;同时。为了“去利”,孟子认为即使是国家的大利,即所谓“大欲”也不可以公开提倡。
2、从“去利怀义“这一义利观的基本原则出发,孟子又提出了对行为之道德价值标准的观点。
与孔子一脉相承,孟子也以“为利”还是“为义”作为区别小人与君子的价值标准。
“为义”是“善”或“君子”的价值标准,(有此规定了孟子对理想人格的塑造),在孟子看来,“义”也成为了最宝贵的东西,即“良贵”,“天爵”与孔子的杀身成仁相同,“舍生而取义”就是对孟子对理想人格的集中表现。
3、超出了“去利怀义”的义利观的范围,孟子还是肯定物质利益对于道德教化和人们的道德水准的作用。
四、“性善论”和道德本原说
“性善论”是孟子伦理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础。它不仅回答了“仁”,“义”“礼”“智”道德的根源,而且又是“仁政说”,义利观和道德修养论的根源。
战国时期的各种人性理论的提出,表明了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推进了伦理思想的理论深化,并为汉以后的“人性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
1、孟子“人性论”的内容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的规定。
其一,“人性”是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
人之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这就是人所特有的“仁义礼智”四种道德理想,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其二,人性“四心“是先天的。
良心 良知 良能
其三,人性是道德的本源,并且由此而给人性以“善“的价值规定。
人性“四心”只要扩而冲之,就可以成为“仁义礼智”四德。
其四,人性可失。
放弃良心——失其本心
孟子的道德本源论是先验论,是指其对善的来源所说。
2、孟子的“性”与“命”
孟子曰“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认为非人力所能为,所能至的就是“天命”。
仁义礼智四心是人所固有的天赋本性,就此而言,“四心”是命。但孟子认为,非人力所能决定的完全是受“命”的支配,而“四心”是可以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而获得的。
孟子对“性”与“命”的区别,和对人性可失又可求的规定,在他的伦理思想中,尤其是对于道德修养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使孟子在道德选择问题上并没有因道德先验论而走向宿命论,恰恰相反,而是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为它的道德修养论提供了条件。
五、存心养性,反身内省的道德修养论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这是孟子道德修养论的基本纲领。在理论上体现了认识论和修养论的一致。
孟子所说的“心”一则曰“仁,人心也”一则曰“心之官则思”。即指仁义礼智“四端”善性,即所谓“良心”;又指能思的理性思维能力。前者是心之体;后者是心之用。
1、孟子认为,能思之心自有能认识善性的能力;“思则得之”只要尽量的发挥理性作用,就能认识作为心之体的善性。
而善性是天赋的,因此,尽心知性也就“知天”了,从而在道德认识中达到了天人合一。知性的认识论实质,不过就是“心”的自我认识和自觉,它与“尽心”实际是一回事。从道德修养的角度而言,所谓“存心养性”也就是“尽心知性”意为保持天赋“良心”和理性之不失,并扩而充之,使自己成为“大人”君子。可见道德修养的根本要求就是“存心”。“存心”又逻辑的包含了“求放心”,“求放心”同样也是道德修养的根本要求。
2、既然“知性养性”是实现内心的自我认识,因此,就不需要以惑官和惑性为基础。在道德实践上,孟子对主张“反求诸己”。
孟子提倡“寡欲”
孟子修养方法的根本特点就是从心内求,具有唯心主义唯理论的性质,对于后来宋明理学修养论,尤其是王守仁的“致良知”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所谓“反求诸己”就是对自己的思想行为从动机上做自我反省。孟子又强调“知耻”。
3、孟子还提出了“诚”或“思成”的原则和方法。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4、孟子还提出所谓“养气的主张”。
“浩然之气”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必然体现为坚强的道德意识,是以理性自觉为基础的,它保证了理性人格的实现。
5、尽管孟子夸大从心内求,轻视甚至排斥外求,但他不反对环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