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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泛滥是不好,政府强禁更不妥

(2012-07-10 16:25:33)
标签:

酒席

古蔺

龙山镇

纪委

政府

公民

红白理事会

没收

群众

杂谈

分类: 冰点时评

酒席办与不办,还是社区自治为上

酒席泛滥是不好,政府强禁更不妥

酒席申报有道理,行政叫停没依据

鲁开盛

http://s8/middle/4ba2ea1bhc47586bf3777&690


                    (有群众不听劝阻违规办酒,工作人员拿走灶具 龙山镇政府供图)

 

四川古蔺酒席成灾,乔迁、升学、满月、贺寿……日前,古蔺龙山镇纪委于是规定:办酒席须申报,除婚丧嫁娶,其他酒席一律叫停。当地政府成立宣传队,至今成功劝阻酒席50余台。部分不听招呼的,没收了灶具。(7月10日《成都商报》)

http://e.chengdu.cn/html/2012-07/10/content_333347.htm

 

大吃大喝不对,利用大吃大喝敛财也不对,但政府一纸规定强行禁止当地公民操办酒席就更加不对了。而部分不听招呼的,当场没收灶具之举就不仅是对与不对的问题了,一定程度上它已经涉及政府红线,已经是在明目张胆地侵犯公民权利了。

酒席泛滥是不好,政府强禁更不妥。因为酒席申报是有道理的,而行政叫停却没依据。前者有道理,是出于公共秩序和食品安全的需要;后者没依据,截至目前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明确中国公民除了婚丧嫁娶之外不得办酒席。

一刀切禁止公民办酒席不合时宜。不可否认,龙山镇纪委出台禁止操办酒席的初衷是善良的。但是,善良的愿望往往并不能获得理想的结果。我们暂不讨论纪委文件对普通群众有没有约束力,就“依法行政”这四个字来说,龙山镇的做法显然与之背道而驰。

对于私权利来讲,法无禁止皆可为。笔者虽然不赞同民间大操大办,但办与不办、小办还是大办,这是人家的自由。我们只能倡导,不能强制。对于公权力来讲,法无授权皆不可为。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当地最大的贡献,职能部门不玩忽职守,不以权谋私,把公共秩序抓好,把食品安全抓好,等等,做好这些就足够了。

笔者认为,酒席办与不办,还是社区自治为上。群众路线是三大法宝之一,为什么现在都忘了呢?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要总认为政府比群众高明,更不要总把解决问题的办法弄得那么简单粗暴,除了取缔、没收等手段就再也没有其他。

其实,龙山镇纪委大可不必亲力亲为地去蹚这浑水。比如,让当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牵头,成立街坊乡邻的红白理事会,以舆论打头,以左邻右舍的切身利益言传身教,防范酒席泛滥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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