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是改“交通管理”为“交通服务”的时候了

(2011-09-27 14:06:58)
标签:

郑州

交管

服务

政府

公民

纳税人

交通

违法

计划经济

杂谈

分类: 冰点时评

是改“交通管理”为“交通服务”的时候了

郑州交管新政理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

“管理者思维”与公民社会格格不入

鲁开盛

 

从今天起,在路上要悠着点了。行人和骑车者再在街头交通违法,除被罚款20元外,还要在街头站岗俩小时,并被通报至工作单位,由单位派人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9月27日《河南商报》)

http://newpaper.dahe.cn/hnsb/html/2011-09/27/content_590885.htm

 

我们无可否认,郑州交管新政是为了让交通更加有序、城市更加美好。我们也无可否认,郑州交管新政的出台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酝酿的。当然,我们更无可否认,郑州交管新政只是一个徒有美丽愿景事实上却无法付诸实践的肥皂泡。

之所以说郑州交管新政无法操作,是因为这个所谓新政的理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如果这个新政,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点问题都没有,执行起来也一定会轰轰烈烈。可是,今天的人们不再依附于单位而生存。时过境迁,单位人已然变为社会人,更多的社会人也逐渐成为独立公民。

郑州交管新政提出,“单位(社区)首次出现本单位(社区)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必须负责指派2名交通志愿者于10日内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两个小时。”“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交通违章一票否决制度。属于文明单位的,根据单位人员累计违章次数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和取消的处罚。”

请问:单位(社区)有什么特殊本领使得某个人不违反交通规则,又有什么权力规范某个人在马路上的行为呢?再者,违反交规的人不告诉你他是谁谁谁、也不告诉你他是哪个单位(社区)的,执法者又将如何应对?难道还要规定凡是在郑州街上人一定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工作证?如果谁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难道郑州警方还要立案侦查此人来历不成?

“管理者思维”与公民社会格格不入。将政府职责转嫁给企业(社区)的做法,也显然违背了政府机构服务纳税人的宗旨。谁违法就由谁来承担法律后果,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与企业(社区)何干?退一步讲,如果用这个办法能够解决交通违法问题,那么刑事犯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可是,这与当年的保甲制度、连坐制度又有何异呢?

道路越修越宽,但便道和非机动车道却越修越窄。有的路段,便道和非机动车道合二为一甚至压根儿就没有;有的路段,从路这边到路那边要绕行数百米甚至数千米;还有的路段,居民一出小区门就只能沿街逆行。凡此种种,行人和骑车者想不违法还真难。

是改“交通管理”为“交通服务”的时候了。政府相关部门现在要做的,一是科学规划、健全交通设施,使得人们出行更便捷;二是充分尊重现有交通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什么时候,我们的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交通设施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以服务为本,交通违法现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减少或消失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