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恺之 (上)(注1)
高诵芬作文
徐家祯整理
常听人家说,人到老年,总把远事记得甚清楚,而将近事忘却得很快。现在我已是虚岁七十有九了,真有这种体会呀。
去年因儿子家祯的鼓励,不觉写了五十篇人与事。儿子说我还有不少事情可写,一次次劝我再写下去。但我却以为,我是一个家庭老妇,有什么新鲜动人之事物可书诸于笔墨、值得让人们去看呢?我屡次写信给我杭州的哥哥恺之兄,告诉他我儿子不该将我婆婆妈妈、噜噜苏苏的事情整理出来,公之于众,使我汗颜惭愧不已。不料我哥哥复信,说我“老年交了文字运”。还说“既交之,则何不续之?既可解寂寞,也可使后辈知道一些从前的情况。”因此,自昨天接读了哥哥的来信,我心中就不免有些活动起来。但思前想后,实无再可回忆之事。今日上午,忽然念及小时候与我哥哥的一些淘气情况,一路想来,一直想到目前情景,竟有点情不自禁起来。再一想,我已经在《山居杂忆》中写了一篇《我的弟弟宜官》,何不现在也来写一篇我的哥哥恺官呢?遂提笔书此。
我父母生了三个小孩。我哥哥高恺,字恺之;弟弟高悌;我高嫕,字诵芬。我与哥哥、弟弟各相差三岁。三兄弟姐妹关系一直都很好。
我还记得我只有五、六岁时,老屋还没有翻造,厕所间在卧室的后面,白天很暗。那时好像杭州还没有电灯,所以也无灯可开。我哥哥那时只有八、九岁,怕黑,每次去厕所大便,都要我在他旁边坐在小凳上陪他。有一天,我学大人的口气对他说:“你要是没有我这个妹妹,就苦了!”
我十岁以前,因两次跟大人逃难,失去好好读书的机会,直至十一岁,父母才请了一位黄先生到家里来教我们兄妹三人。我是没有天智的人,也不肯用功,因此每天上的课,只知像小和尚念经般地念。虽然每天晚饭后自己也要苦念、苦背到九点才上床,但其实对所念、所背的内容一知半解,只求早上在先生面前背得顺利即可。后来,我兄弟们在家念到十四岁就都进了学校,亦均学有所成:哥哥是吸血虫病研究专家,弟弟则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是化学工程师。只有我一生管管家务,孤陋寡闻。
记得那位黄先生的两位女儿住在杭州江头,他每天回家不便,开始就住在我家。后来,他把女儿搬到我家附近,租房居住,他自己也早来晚归,不住我家了。他一般每天早上来,下午四点回去。夏天,他来得很早,七点来,七点半就上课。一到馆里,要是看见我们三人还不进馆,就按书馆里的电铃,按个不停,意思是催促我们快去上课。要是那时我们正在吃早饭,就得赶快三口并两口地吃完,或者干脆放下筷子,快步跑去上课。所以,每天都要起床起得很早。每到晚上九点,已觉十分瞌睡。早上也是勉强醒来的。中午,由我哥哥陪老师吃饭,我们则回家吃。哥哥吃完,进来玩一会,到一点钟回书馆上课。三点,佣人端点心进去请先生吃点心,我们也回家吃点心。四点钟下课放学。
记得有一天下午,母亲出门去了,走前关照我家的男仆阮司务去买热的沙壳老菱来给我们三个孩子当点心吃。沙壳老菱是秋天江南水塘里产的一种果子,壳深褐色,很硬,煮熟后里面是白色淀粉质的果实,很好吃。因为母亲不在,我们自己分食买来的老菱,分得不匀争吵起来,互相追逃。我从小跑得很快,哥哥在后面追我。我们家很大,我在回廊里转来转去,哥哥追不上我。最后,走到书馆我的座位上,才无路可走了。晚上,母亲回家,我和哥哥两人一起在母亲面前告状,诉说对方的不是。最后,母亲判决:大家不好,各打三下手心。我记得我九岁以后就不再流泪了,认为哭泣是可羞的事。所以这次虽被母亲痛打三下手心,我也忍住不哭了事。
我十五、六岁时,哥哥订了一本柯达摄影杂志以及其他各种外国电影明星画报,于是就爱上了摄影。他看到摄影杂志上有征求投稿的广告,就拍了各种照片寄去,还要我做他的模特儿,摆出各种姿势来让他拍照。有一次,他看见一本电影明星杂志上有某影星留前刘海拍的照,就一再劝我把前额的头发也剪成这样,我坚决不肯这样做。他每天一放学就来央求我剪头发。我情面难却,只好勉强在前额留了薄薄一层头发,让他拍照。后来,我看见画报上梳这种发型的女孩子越来越多了,就也梳这样的发型一直梳到我结婚。我哥哥替我拍的那张前刘海照片,竟然到现在还在。
也在差不多这个时候,我哥哥去买了一架唱机回家。那时的唱机不是电动的,要靠手摇发条带动转盘;每放一张唱片,还要换一根钢针,很麻烦。但是,在杭州,二十年代,唱机是很新奇的东西。我哥哥还买了几张当时流行的中外歌曲唱片,如:“大路歌”、“渔光曲”、“桃花江”等。我们兄妹就跟着学唱。哥哥也买了京剧梅兰芳、程砚秋等四大名旦和马连良、言菊朋等名角的唱片回来。于是,我们兄妹三人每天都学唱京剧。我和哥哥都最迷程砚秋的唱腔,因为觉得程派唱腔更婉转动人。后来,哥哥每次路过上海,必买几张程砚秋的唱片回来。要是遇到程砚秋正好在上海演出,则必去戏院观看,过一番瘾。回到杭州,还要把演出情况告诉我听。
我小时候嘴很凶,不肯服输。有一次,不知为了什么事情与母亲顶嘴,我受了委屈,哥哥很为我而感到不平。当时,我在自己房中生气,不肯出去。哥哥进来对我说:“这件事我看是母亲不对。”我一听有人帮我,更感委屈了,心里一酸,大声哭了出来。哥哥怕我母亲听见,忙把我拉到后花园去劝解一番,我才停止。
我十六岁、哥哥十九岁那年正月,我哥哥与我父亲去岳坟上我们曾祖父母的坟。那天,我父亲是坐自家的包车去的;哥哥说他要骑自行车去,说好到坟上碰头。到岳坟去要经过把西湖分割成里西湖和外西湖的白堤,白堤上有两座桥,车子冲下去时开得很快。我哥哥跟在一辆公共汽车后骑车,汽车到站了,他就从车后转出来,谁知对面正开过来一辆小汽车,撞到他身上,一下弹出去好几米。他戴的眼镜脚嵌进太阳穴里,舌头都咬断一半,人昏了过去,毫无知觉了。
我父亲在岳坟等了我哥哥好久,不见他来,只好自己上好坟,独自去三叔祖家打麻将去了。下午,家里账房派人去找我父亲,说哥哥出了车祸,被人送进医院了。原来我哥哥进了医院,医院见他伤势很重,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就先抢救了。等我哥哥醒来,抢救已经完毕。哥哥不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家里住址、电话,还写明不愿追究撞他的司机,因为这是他自己的不是。医院就立即通知我母亲。
我母亲那天感冒初愈,正躺在床上。接到电话,马上起床要我同她一起到医院去。她不知我听了这个消息,惊慌失措得哭都哭不出来,想想实在不敢去看医院里躺着的哥哥。母亲以为我不肯去,就骂了我几句,与我弟弟走了。他们一走,我心中伤心,就独自在后房间痛哭一场。
晚上,母亲回家报告了哥哥伤势详情,还说,医生给他缝上了舌头,但说,不知道伤愈之后能不能讲话。我当晚睡在床上,想想哥哥的情况,又暗暗大哭起来。
那天晚上,我父亲和车夫阿根陪在医院过夜。次日,我与母亲和弟弟又去医院探望。如是一周,医生给哥哥舌头拆了线,知道他仍能说话,大家就放下心来,都说我哥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目前看来,此言果然不差也。
一九九九年写于南澳绿陂寄庐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重新整理于刻来佛寺树熊山庄
注1: 本篇,先母也只留下一些零碎的草稿。写此篇时,她哥哥(即我大舅)还健在。2007年,他以九十二岁高龄在杭州去世。—— 徐家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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