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by
Robert Burns
(1759-1796)

Farewell to the Highlands,
farewell to the North,
The birth-place of Valour, the country of Worth;
Wherever I wander, wherever I rove,
The hills of the Highlands for ever I love.
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my heart is not here;
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a-chasing the deer;
A-chasing the wild-deer, and following the roe,
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wherever I go.
Farewell to the mountains high covered with snow;
Farewell to the straths and green valleys below;
Farewell to the forests and wild-hanging woods;
Farewell to the torrents and loud-pouring floods.
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my heart is not here;
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a-chasing the deer;
A-chasing the wild-deer, and following the roe,
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 wherever I go.
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
罗伯特·彭斯原著
(1759-1796)
徐家祯翻译

别了,北方!别了,苏格兰高地!
富饶的国土,英雄的故里!
无论我流浪到哪里,无论我漂泊到何地,
苏格兰高地的丘陵呀,我永远热爱你!
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我的心不在这里。
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正在跟踪鹿麋;
将野鹿跟踪,将麞子追逐,
无论我到哪里,我的心总在苏格兰高地!
别了,顶峰覆盖白雪的高山;
别了,河谷与铺满青草的盆地;
别了,藤蔓错综的树木,还有丛林;
别了,奔腾咆哮的激流,还有山溪。
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我的心不在这里。
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正在跟踪鹿麋;
将野鹿跟踪,将麞子追逐,
无论我到哪里,我的心总在苏格兰高地!
译后注:
博友谢飞鹏先生在我《致田鼠》译诗后留言中提到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另一首名诗《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使我想起我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或七十年代初也译过该诗,而且还是我最早的几首译诗之一。当时在哪里找到这首原诗的,现在我已经忘记,很可能是在许国璋先生编的那套很有名的英语课本中。不知为什么,我看到的那首诗只有三段,缺少“别了,……”这四句。后来,到了一九七二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国对西方的关系也开始了一段延续很短的解冻时期。于是,我在“文革”前一直通信的一位美国笔友忽然又来信与我重叙旧谊了。那时,我正在译诗的热潮中,就请他寄给我一些英文书。他寄来的书中就有一本罗伯特·彭斯的诗歌全集。我一查,发现那首《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原来还多一段四句,于是就重新把这段补上,并把全首译诗重新修改了一遍。这次放到网上,则是我对该译诗的第三次修改了,虽然改动的仅是几个词语而已。
彭斯的诗我很喜欢。因为有了那本诗集,我就一连翻译了几十首。他的诗有很多是用苏格兰文写的,很难看懂。幸亏,该诗集有英文注释,书后还有词典(glossary),可供查考。
我之喜欢罗伯特·彭斯的诗歌,就是因为他能在诗里充分表现质朴、真实的情感。他的几首著名的诗歌,无论《致田鼠》还是《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都这样。
一九九八年,我写过几篇关于十八世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文章。其中一篇叫〈也谈罗伯特·彭斯的歌《忆往昔》〉。文章内写到彭斯的生平,摘引如下:
罗伯特·彭斯确是苏格兰著名农民诗人。他一七五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出生于苏格兰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其父一辈子均在田里干活,但是他的辛勤劳作,并没有给他
或他的家庭带来财富,实际上,他们连固定的住处都没有。罗伯特·彭斯就出生在一个只有两间房的土屋子里。罗伯特有六个弟妹,他是老大,从小就帮助其父在田里干活,所以只受过三年正规教育。但是他大量阅读英国文学作品,还自学了法文,真是天才加勤奋的典型。彭斯十六岁开始写诗。一开始,他只是在当地有名。其实,他在三十岁之前还一直在田里劳动,连离自己的家乡三十公里远的地方都没有去过呢。三十岁时,彭斯终于决心离开家乡,到爱丁堡(Edinburgh)去
试试自己的运气。他的诗名很快就在爱丁堡传开。一七八八年,他在那儿结了婚。可惜,不久,人们对这位农民诗人厌倦了起来。彭斯看到自己在爱丁堡已没有前途,就跟他的妻子和孩子搬到一个小农场去居住。因为早年的辛劳,再加他酗酒的恶习,彭斯的健康情况很快恶化。一七九六年彭斯去世时,只有三十七岁。
彭斯一生写了大量作品。他的作品都跟他出生长大的那块土地——苏格兰和那儿的生活、人民有关。连他用来写诗的语言也大多是苏格兰英语。他在后期也试过用标准英语写诗,但是这类诗都远远不如他用自己方言创作的诗歌那么动人。彭斯还收集了大量苏格兰民歌,有的民歌还经过他的加工、修改。他有不少诗歌也是模仿苏格兰民歌的形式写的。
罗伯特·彭斯出生农民。即使有了名,他也能保持农民本色。他不习惯世故(sophisticated)、虚伪(hypocritical)的城市生活。他想改用英文写诗,也想融入城市社会,却都没有成功,最后还是回到农村。从罗伯特·彭斯的成功和失败。我想,可以得出结论:作者要想写出成功的作品,不但要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还要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写到这里,我又想到两位著名的英国作家和诗人:一位是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 1857 – 1924),一位是约翰·梅斯菲尔德(John Masefield, 1878 –
1967)。前者是小说家,后者是诗人,但是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都当过海员,都热爱航海。所以他们最著名的、也最成功的作品,都是写海洋和航海生活的。约翰·梅斯菲尔德的诗,我在关于旅行的文章中,曾附带介绍过。康拉德的小说,我在“文革”中翻译过一部,但从未发表。我很喜欢他们两位的作品,其原因,也是同样:因为他们的质朴和真实。
《我的心在苏格兰高地》之所以能在写成之后两百多年中感动无数读者,包括素来不喜欢外国文学作品的谢飞鹏先生,我想,就是因为诗中彭斯那种对故乡和自己所熟悉生活的强烈感情无保留的充分流露吧!
徐家祯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于澳大利亚克莱富斯新居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