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杂忆
(三十)
(续三)
姨太太
大舅父的姨太太
我的大舅父做学生时品学兼优,考取公费,去日本留学。回国后,在北京做官,接了老母、妻子、儿女到北京去住。若干年后,妻子不幸因病去世,家中没有女主人,无法照顾孩子,我的外婆只好带了孙子、孙女回杭州老家了。
大舅一人在北京过了几年,就在妓院里娶了一个苏州人为妾。他来信告诉老母。大家都认为,妓女这种人是一定不会安分守己,而只会勤吃懒做、贪图享受的。
又过了若干年,大舅的工作调到了杭州,他就另外在西湖边租了一栋房子住。我母亲有三姐妹,还有一个二哥。大家商量应该怎么称呼那位姨太太。
按照杭州的规矩,姨太太不能称我外婆为“婆婆”,而只能称“老太太”;他们也不能叫她“嫂子”,而只能称她“姨太太”。但这时因为大嫂已去世了,而且我的大姨母因寡居,每月生活费都由大舅供给,不能太亏待了大舅的姨太太。于是,为了照顾我大舅的面子,有人说:“去掉‘姨’字算了。”
又有人说:“从前人家称小妾为‘如夫人’(即“如其夫人”之意),我们是否可以称她为‘如嫂’呢?”
但大家又觉得,大舅的子女已十几岁了,听了恐怕会不快。最后,不知是谁想出来的,叫她为“新太太”;前妻的子女则称她为“庶娘”;她称婆婆为“老太太”,称我二舅舅为“二少爷”,称我的三位姨母为“姑太太”;而我们小辈,就称她为“如舅母”。这样的称呼,总算使大家都称心满意了。
等到大家跟这位如夫人见面之后,出乎意外,每个人对她的印象都很好。她相貌端正,举止稳重,毫无轻佻相;穿着朴素,与平时家庭妇女一样;待人接物大方、稳重,亦有分寸;对亲戚长幼都极懂礼貌;每月生活也很节省。她做我大舅姨太太时,明明知道我大舅是一个两袖清风、家无恒产的清官,还要寄钱供养老母,接济大姐生活,培养两子一女;她跟了大舅是绝对不能像有些妓女那样,嫁了阔公子就能去大大享受一番的。但她只爱大舅为人正派,自己也愿意做个良家妇女,成为贤母良妻,于是就跟了大舅。以后,她对大舅的三个孩子亦如己出。子女有病,她如生母一样日夜耐心服侍、陪伴,毫无怨言。她对我外婆也非常孝顺。我外婆病重时,大家轮流陪夜,她也参加,而且做得井井有条。比如,凡她陪的这夜,晚上外婆的情况,包括服的什么药、热度多少,等等,她全写在一张纸上,使人一目了然。
这样过了几十年,我大舅在信中流露出想给她扶正的意思。大家都无不同意,遂一齐改口,平辈称她“嫂子”,我们下辈则称她“大舅姆”。
抗战胜利不久,大舅的长子在念大学时患肺病身亡。不久,大舅又患病去世。我的大舅姆就与第二个儿子和儿媳同住杭州老家,只靠老屋出租的微薄收入来生活。那个儿子后来失业,精神消极,终于变得不大正常起来,最后发展到跟他妻子离婚的地步。改朝换代之后,那个儿子更住进了养老院。这位大舅姆的生活就日见困难。她的生活费,除租金之外,我哥哥平常也补贴她一点。她娘家嫂子与侄儿同她平日颇有感情,就把她接到苏州娘家居住,这样,她的起居可以有人照应。
她的侄儿是个中医。有一天天下大雨,病人请他出诊。他用一只大脚盆当船,划着去看病。不幸风雨交加,脚盆失去重心,翻入河中沉没,他竟淹死了,家中就此少了一个重要人物。后来,那家病人对她侄子一家十分照顾,凡有什么大小事情,都来帮忙。
这位老太太一年之中总要回杭州几次,去收一点微薄的租金,维持生活。有时,她就住在我母亲家中。我兄嫂总在她回苏州去时送她钱钞、东西。她的老屋,文化革命前先是“公私合营”,后来又失火焚毁。她老人家在她侄儿家住到八十六岁,寿终正寝。我兄嫂最后还寄了一笔钱去,做她的丧葬之费。
这位虽出身妓女,而为人正派、自尊自重的姨太太,真是值得佩服和尊敬呀!
高诵芬作文
徐家祯整理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一日
于斯陡林红叶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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