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天“方”夜“谈” |
《中国人的德行》一书书提及Ernst Faber博士《孔子思想体系类编》中“儒学的不足和错误”共24条,我在这里试着回答一下。
1、
同意。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也”。儒家没有成为一种宗教,却又是宗教,因为它把每个人放在了潜在的神的位置。它坦率地说,它不知道神。即使现在,我也认为这是实话。
2、
不同意。对人的灵魂和肉体的讨论贯穿了中国历史。淮南子“形、神、志气,各居其宜,以随天地之所为。”,刘勰“形者,生之器也;心者,形之主也;神者,心之室也”。太平经合校“人有一身,与精神常合并也”。
3、
这个问题不确切。严格的说,儒学认为人人皆为圣人(潜在)的,但是怎么成为圣人,古典文化如诗经、周易均给出了一系列的方法(最著名的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夫子在论语中也多处涉及。但是,至于为什么没有能够成为圣人,则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参见拙作《人是什么——第七章 孔夫子的“我不决定”》)。
另外,儒学用“命”来指称努力无望的情况。我在27节对“命”做了一些解释
4、
这个命题和3相似,孔夫子采用“命”作为无奈的回答。
同样,其它宗教创始人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参见拙作《人是什么——“我不决定”》)。
5、
不同意。
“恶”是基督教的核心概念。对于儒家,有“性善”“性恶”之分,其中孟子的性善论占主导。儒家的善恶主要是针对统治阶层的(包括未来的统治者:知识分子),上善下面也善,上恶下面也恶,所以老百姓的善恶是随风。
对个人来说善恶是自己修行的,为此,儒家有一套方法。对不善的君主如纣桀,则人人可得而诛之。大臣们有责任让君主趋善避恶(周易: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对于老百姓,恶体现在刑法上。比如,《孔子家语 五刑解》具体规定了不遵从规则的处罚:
孔子曰:夫罪有五而杀人者为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诬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谋鬼神者,罪及二世;手杀人者,罪及其身。
可见,孔夫子对罪恶的惩罚是十分重的,而且经常是莫须有的。
圣经则说:
不可因子女之罪而把父亲处以死刑;也不可因父亲之罪而把子女处以死刑;任何人被处以死刑只能因他本人的罪。
6、
没有太明白,可能是和基督教对“邪恶”的定义而产生的。
7、
同意。儒家把生和死皆归之于“命”,是不可控的,没有像基督教、佛教等那样指出了死亡后的事情。
对我来说,解释的故事还需要继续延续,希望有解释,但是,目前的所有其它解释都不如儒家的方法让人满意。
8、
不同意。儒家理想的社会是尧舜之世,理想的人是尧舜。为此,自身修养的方法发明了很多,最简单的方法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9、
不太理解。儒家没有基督教那么重要的“祈祷”,虽然“丘之祷也久也”,祈祷仍然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没有固定为日常形式。
10、
不同意。诚实的条件是“以君子对君子”,对于“要盟”,则随便违之了。
11、
同意。关于男女的关系是始终变化着的,受制于制度、经济和知识。
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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