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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政府制度 |
分类: 房产评论 |
限价房加剧宏观调控危机
房地产独立评论家 周丽君
到6月29日,北京已推出六块限价房,共245万平方米。除此之外,福利住房建树屈指可数。
限价房也引得不少争论,最大质疑是价格双轨制导致寻租现象。限价5900元每平米的常营乡地块周边商品房售价已达1万左右;限价6350元每平米的清河西三旗地块周边商品房已在一万之上。建成后,由于限价房产权独立,倒卖房号、房子等套利行为不可避免。
评论家一戈引述,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房号即使高达18万,购买者也趋之若鹜。希望政府采取一系列限制性措施,加强审查,建立信息公示、惩戒等配套制度。
我觉得问题结症本身就在限价房,再加一系列限制性措施,只能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加剧宏观调控危机。
一项制度是否可行,取决于限制性成本能否承担,以及惩罚性制度能否实施。如果限制某批人破坏制度的成本是高昂的,或者惩罚破坏制度者是困难的,实行这样的制度不仅难于解决问题,反倒进一步恶化局势,沦落为少部分人破坏制度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改革初期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盛行价格双轨制,虽然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倒卖国资行为,但倒爷还是成了那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因为政府不可能监督或控制每一个市场寻利者的具体活动,否则社会将再次陷入没有任何隐私、人权、扭曲人性的黑暗时代。
限价房复辟上世纪八十年代价格双轨制,强化依靠政府权力干涉市场的意识。利润驱使下,限价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差额必将被逐步填平。到最后,限价房恰似一纸空文。
限价房重新培养了一批基于特殊身份与权势的市场倒爷,进一步固化了与我国现代经济政治改革急需的公平、自由等理念背道而驰的身份论、特权论。
限价房涉及购房者、开发商、销售人员、倒爷、居委会、政府等多个参与主体,以及申请、审核、监督、交易、评价、惩罚等多个环节。现实中不是某一个环节、某一批人存在破坏制度的冲动,而是整个环节与所有参与者,都存在获利与破坏制度的冲动。使得限制某批人破坏制度的成本及其高昂,也使得鉴别破坏者、惩罚破坏者相当困难。
更严峻的问题是,当制度不再声张制度本身所维护的利益,而成为制度中多数人谋取其它利益的工具时,不仅惩罚无济于事,对惩罚他人者倒反是种潜在危机。类似高校学术腐败,高唱反对学术腐败者,往往成了牺牲品,被驱逐出高校。
人性的丑陋主要归结于制度的不合时宜。
如果政府想避免恶性循环,房地产改革必须从破除限价房开始。减少政府市场参与,减少审核、监督环节,避免监督多个参与主体。
与限价房相比,廉租房在降低政府监督成本,提高惩罚效率方面更胜一筹。廉租房使用权与产权分离,不存在套利空间,不会激发多个参与主体为获得即得利益,同时产生破坏制度的冲动。便于发现破坏制度者,也便于及时剔除。
目前北京廉租房建设如何?
地产名记杨丽萍揭露,1998年实行廉租房政策到2002年,北京才真正建起一个名为“广渠门北里36号院”的廉租房小区,也是目前北京惟一的廉租房小区,仅容纳400多户。除此之外,近日中标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北京建工集团,透露将在建3600多套经济适用房同时,配建600套廉租房,2009年交付使用。意味着到2009年,北京可以提供的廉租房也仅1000套左右。
难怪有人坦言:廉租房政策实际上在北京被悬空多年。
一戈在《还有哪个城市在建设限价房》中呼吁其它城市向北京学习。本人喜欢唱反调,倒要告诫其它城市,好的可以学,坏的千万别学。北京是个坏榜样,千万别学北京。
最后回答一个问题:与廉租房相比,为什么北京政府相对钟情限价房。原因非常简单,生孩子容易,养孩子不容易。包情妇也不容易,扔起来却很容易。
20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