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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裁缝维权3.15衙门击鼓鸣冤文化 |
节选自《三天读懂中国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马上就是3.15消费者维权日了,在此聊一下维权的话题。当今的维权事件,在这里就不多提了,毕竟咱也算不上专业人士。这篇小文就借此聊一下古代的“维权”吧,不深入,只是写一些趣味故事,专业性的讨论留给专家们吧!
首先说一下古代“维权”的方式——喊冤。
第一种喊冤的方式是“登闻鼓”制度。这是吏民击鼓喊冤的一种方式,在衙门(汉代称牙门)的左侧置一大鼓,有冤者(往往是蒙冤被押犯的家属)可以击鼓喊冤,由官员加以记载上奏。这种制度起于汉朝。第二种方式是拦驾喊冤。一般是喊冤者手举状纸,跪在皇帝、大臣或者官员车驾、轿子所经过的路上,拦驾喊冤,希望能够除恶扶善,平反昭雪。但是,由于官吏贪赃枉法者居多,因此,大多数官吏不问冤情虚实,一律先按“冲突仪仗罪”责打数十大板,对于不实者更是加重处罚。第三种方式是临刑喊冤。一般是指被执行死刑的人在临刑时喊冤,以求监斩官明查申冤。但这种喊冤,在君主专制社会大多不被监斩官所理会。除了以上所提到的三种喊冤方式之外,百姓叫冤的方式还有很多,只不过除以上三种之外的喊冤方式都只是个别的适用,并没有在民间普及开来,所以没有在后世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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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登上皇位不久,他有个侄子倚仗皇势在街上欺负民女苏小娥。有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见到一大堆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看不过去,便路见不平,把皇侄的木棍打落在地。皇侄大发雷霆,遂令随从们动武。在打斗的过程中,一随从持剑本想刺杀大汉的,由于大汉机敏避开,却刺到皇侄身上,皇侄当场毙命。皇侄的家人知道后便把大汉告到官府,大汉被定处死刑。脱险的苏小娥得知后,决定到衙门伸冤昭雪
苏小娥击鼓鸣冤这一举动给刘邦一个启示,为便百姓告状,他特下圣旨,命各级官署大门必须各置一鼓一钟,并规定钟鼓一响,官必上堂,藉以显示便民、德政。就这样,击鼓鸣冤之制,一直流传了两千余年,直至清末。
说完了“维权”方式,咱们接着唠唠“维权”的地点——衙门。
尽管中国古代是一个皇权高度集中的社会,但是毕竟皇帝精力有限,他不可能事必躬亲,于是便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很多的机构来协助其治理国家,这些机构便被称之为官府。但是,根据现有史料的记载,古代“官府”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衙门。这是为什么呢?
春秋战国时期,天下未定,战火不断,旌旗四起,想要打天下或者守江山者,一定要依靠武力支持。当时各个诸侯国的君主都十分器重他们的军事将领,将领们表示自己孔武有力,往往将猛兽的爪、牙摆放在自己工作的地方。打战要到处跑,带在身边很麻烦,有时候逃跑时更顾不上了,后来实在找不到真兽牙,就用木头刻画成大型兽牙置放在军营门外做为替代,后来觉得木刻的也很麻烦,于是就改用旗杆端饰有兽牙、边缘剪裁成齿形的牙旗。为此,营门也被形象地称作“牙门”。到了汉代末期,“牙门”正式成了军旅营门的别称,并逐渐被官府所采用。汉代《武瓦闻见记》中详细记载:“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字稍转讹变而为‘衙’也。”唐朝以后,“衙门”一词被广泛使用。到了北宋,人们已经忘记了“衙门”是出自于“牙门”。
最后一个话题,咱们说一下“维权”后,对维权对象的惩罚——行刑。
五千多年以来,由于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劳,中国各种制度和文化都发展得臻于完善,在所有的文化制度之中,发展最为完善的,当属刑罚;而在刑罚的各种制度之中,发展最为完善、技术最为精湛的,当属行刑时间的规定。
据史料记载,古代刑法中处决犯人时,不但在季节上有要求,并且还具体到一天当中的某一时刻。季节上是统一到秋季,即秋后问斩。“秋后问斩”顾名思义,是指在秋季处死犯人。而处斩犯人的具体时间,则选在了秋季的某一天的“午时三刻”,为什么要选中这一时刻呢?因为根据阴阳五行学说,一年之中,秋季是阳气下降、阴气上升的时期,是属于死亡的季节;同样,一日之中,午时三刻以后,阳气下降、阴气上升,因此是死亡的时辰。聪明的古人在处决犯人时,不但考虑到社会因素,还顺应自然规律。看来古代的刑罚还真是设想周到,无论是秋后问斩,还是午时三刻时间上的选择,都大为减轻犯人离世的痛苦。因此,秋季的选取,午时三刻的敲定,是中国古代的人们在刑罚上遵循自然规律、富有一定人道主义色彩的又一有力证据。
趣味链接:“午时三刻”具体指的是哪个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