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为什么也要组建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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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中同律师杨矿生 |
提到非诉律师组建团队,大家都能理解,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一个非诉法律服务项目需要很多人同时参与才能承担起来。比如律师参与一个并购项目,要对并购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如果并购对象涉及的关联公司较多,或对外合作投资较多,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多个律师同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说到诉讼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组建律师团队,很多人可能不以为然,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刑事辩护律师都是独来独往,有时候只带一个助手或者助理,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组建团队的必要性,并没有那么深刻的感受。
从我们中同刑事团队的经验以及对其他刑辩律师的观察来看,刑辩律师组建团队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一、便于集体讨论研究案件
有些案件比较简单或不太复杂,经验丰富的律师不需要和他人讨论研究,自己就能准确找到案件的关键点。但是有些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问题也多,如果能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对于提高案件的辩护质量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有不少转入我们团队的律师都说,原来没有刑事团队,就是一个人单打独斗,想找人讨论案件都很难,到了中同刑事团队以后,深刻地感受到了团队讨论案件带来的好处。
二、有助于更好地学习借鉴他人经验
团队除了讨论案件外,还会以各种形式进行交流讨论,其中交流办案经验是团队的重要任务之一,这些交流可以使你近距离地直接借鉴团队同仁积累的经验,可以更快地得到提高。
如果你所在的事务所没有组建刑事团队,你要借鉴学习他人的经验,除了阅读有关文字材料和查看视频资料之外,就只有去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交流研讨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弥补没有团队的缺陷,学习的成本毕竟要高很多,不如团队交流来得便捷高效。
三、可以形成辩护合力,共同承接被告人较多的案件
近几年来,涉共同犯罪案件、涉团伙犯罪案件以及涉集团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如果几位主要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不是来自一个团队,他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可能就不会顺畅,与其他同案辩护律师的沟通也可能有问题。
在许多案件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除了前几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会在辩护时相互配合之外,排名在后面的很多律师对前面辩护律师的发言多是不管不顾,即便是前面的辩护律师所提的要求和意见事关全案,与所有被告人都有关系,也很难得到其他律师的呼应,前面的辩护律师往往处于一种孤掌难鸣的境地,即使是正当合理的要求,在没有形成辩护合力的情况下,也很容易被法庭忽视。
更糟糕的是,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还经常会相互发生冲突,这种情况的发生,对案件的整体辩护效果当然会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辩护律师来自同一个团队,在辩护方案的整体制定,彼此呼应方面可能更加便捷,辩护工作可以得到高效有序地开展,辩护的效果可能会更好。
所以,面对一些被告人较多的案件,很多律师愿意和自己同所的律师共同承办,或者推荐自己熟悉的律师共同承办,就是为了便于沟通,便于协调辩护方案,形成辩护的合力。这就是我们常讲的组团辩护。
四、可以共同分担案件的压力
律师办理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需要和多个办案机关打交道,其中难免会有阻力,甚至很多情况下会遭受巨大的压力。面对某些办案人员的压力,也需要共同辩护的律师一起应对,从而让某些办案人员不致过于出格。
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重大复杂案件的辩护有时候很难取得让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当事人及其家属面临的压力也很大,也需要辩护律师共同疏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压力。
五、可以互相取长补短,有利于提升团队和个人的品牌影响力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个人能力可能会各有不同:有些人专业能力很强,但是缺乏营销能力;有些人营销能力很强,但是专业能力不足,这些人如果共同组建形成一个团队,就可以取长补短,个人的缺陷就可以被团队的力量所弥补。团队和个人的影响力都会同时得到提升。
六、年轻律师可以得到全方位的培养
律师界提倡的传帮带,更多的是指师父带徒弟,是一对一的传帮带,而在团队中,徒弟不仅能得到师父的指点,还可以得到更多老律师的指点,团队中的老律师都可以是年轻律师的老师,团队中的传帮带就是多人带一人,这种传帮带的效果当然更加全面。
虽然团队有这么多好处,并不意味着没有组成团队的律师就一定比团队的律师差,事实上,很多有名的律师往往是单兵作战,并没有组成强大的团队。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情况毕竟不是普遍现象,这些律师之所以有名,除了个人能力强之外,也与其承办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案件有关,或者说,其办理案件的效果特别好,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刑辩律师作为个体都会遇到这样的案件,都具备这样的能力,都能形成这样的影响力。所以相对而言,律师在自己努力的基础上,组建或者加入团队,在团队里奋斗,肯定比自己单打独斗要好得多。
一个年轻的刑辩律师,如果你不是才华特别出众,个性也不是特别独特,却想快速成长,那还是找到一个合适的刑事团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