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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与可恨
昨天早晨,在街上,看到一句话,是用做小广告的黑墨喷在大路上的,一个字半米见方。内容是: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笑了笑,想起另一句话:可恨的人必有可怜之处。
乍看起来,两句话的变动类似文字游戏,但仔细琢磨,其内涵却大相径庭。第一句,恨的对象是可怜之人,第二句,怜的却是可恨之人。第一句话,核心是恨,以仇恨敌视的心态去看人;第二句话,核心是怜,以怜惜同情之心去看人。
先说第一句: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般而言,人有可怜之处,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生活窘困,饥寒交迫;二是处境艰难,举步维艰;三是精神困顿,萎靡不振。
大凡可怜之人,都处于弱势状态,都急需人的怜惜和同情,关爱和援助。同情弱者,人之天性。前提是:那人确实是弱者,确实有可怜之处。
为什么就有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么一说呢?得分两种情况看。
一是那人确实如前面所列举的三种情况,真是可怜之人。
为什么他们就可恨呢?
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无疑,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饱受几千年“吃人”的封建制度压迫和践踏的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鲁迅先生是哀怜同情的。但,对做惯了奴隶,麻木不仁,不思反抗的国民,鲁迅先生却又是愠怒恼恨的——当然,这恨,也许更接近恨的古义——遗憾。这样看来,可怜固然应该同情,限于可怜的泥淖不思自拔,却又真的叫人遗憾!
这个角度,设论的基础不是可怜之人的现实处境,而是他是否有思变自救的心态。《国际歌》有一句唱词:“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人类必须自己拯救自己,一个人也得自己拯救自己。不思自我拯救,可怜难免可恨。
第二种情况,也许有些人拿可怜当鸦片、摇头丸,既满足自己的意淫,又意图以此博取别人的同情,这样的人,应该叫做伪可怜人,这些人,就不仅仅是遗憾,而应该是真正的让人看不起了——当然,这样的人,很可能精神出了问题,首先就需要心理救助,这是病态心理学需要探讨的范畴。
我们还应该调换一下角度,想一想喷写这句话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样的心理动因。
如果这个人即便不是鲁迅先生那样的大思想家,只是个普通人,但确实持有善心和爱心,在同情爱怜之余,又为其不思自救而遗憾惋惜,也确有合理之处。
但如果是以为富不仁的富人的眼光看待乞丐,以颐指气使的老板的眼光看待在自己手下打工的农民工,居高临下,睥睨斜视,异常的瞧不起,甚至在可怜之人稍加反抗稍有合理诉求之时,就满怀仇恨和敌视,这种人,这种心态,才真的可恨。
所以,倘面对可怜之人的人既是个强者又是个恶者,这句话的立论基础就十分的荒唐可恨。
其实,现实生活中,有点小钱儿就瞧不起没钱的人,投机钻营谋了一官半职就鄙视普通老百姓,这样的人大有人在啊!欠农民工的钱不还,吸尽了农民工的血汗,靠农民工的辛勤劳作坐宝马、养二奶,反倒觉得自己是农民工的救世主,农民工一要帐,就恼羞成怒吹胡子瞪眼拍桌子打板凳,甚至大大出手。这样的黑心老板,实在是大有人在啊!(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