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19个冠军的半场进攻战术〔5〕
――集体战术配合的基础――
任何集体战术配合都是建立在俩仨人小配合基础之上的。为什么有的人并没在一块打过球,但凑到一块却能打的挺默契,拿1956年程世春先生率领没经一天正式训练而是临时凑起来的北京男篮来说,他们在去重庆的火车上只说了说到时候怎么打,结果在比赛中不仅打的十分默契,而且一举夺得全国甲级队篮球联赛冠军!除队员们技术水平很高外,就是掌握了各种各样的俩仨人小配合,具有浓厚的小配合意识,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把球传给谁,传球后应该怎么跑位怎么打,都能下意识地做出动作,能配合的十分默契。
另一个例子是,有的队总强调是刚组建起来的,彼此不太熟悉,还没掌握教练布置的战术配合等,结果在场上拿着球不知道应该传给谁,传球后又不知道怎么移动,一个个在站在那发楞,其根本原因就是没很好掌握俩仨人小配合的缘故!对这一点,各位网友在看完本文后大概就会有一深刻理解。
还有一种十分错误的认识,认为集体战术配合是给水平很低、能力很差的球员准备的,比赛主要靠球星个人的力量,而超星是用不着战术配合的。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认识,十分有害的论调,它根本违背了篮球是集体项目、是五个人比赛的原则。为什么有的队拥有能力很强的超星,其水平却大起大落,处于不稳定状态,根本原因就是比赛时依靠的不是五个人的力量,而是一两个超星的个人力量,没有比较完善的集体战术配合把五个人组织起来的缘故,超星发挥的好坏决定着比赛的胜负。
集体战术配合的目的是把场上五个人的特点都捏合在一起,使五个人在场上的行动有条不紊,行动统一。但是,必须深刻认识到,集体战术配合的基础是俩仨人小配合,从某个层面来说,集体战术配合实际就是由符合自己队需要、符合球员技术特点的若干俩仨人小配合组织起来的,形成和上升为一套比较完整的具有自己队特点的战术打法。笔者想强调一点,也想对业余队球员说:千万别小看了这些俩仨人小配合,只有掌握了俩仨人小配合才能进一步提高配合技术与战术意识,才能给提高水平打下基础!
下面举例说明:
1.左锋和中锋的配合:
左锋4号〔或右锋、后卫〕要在上下〔或左右横动〕运球过程中攻中锋球,中锋要在上下〔或左右横动〕移动中接球,两个人要形成反向移动以便拉开角度!左锋在移动中攻中锋球时要采取侧直臂平传球或击地球的传球方式。这是一项相当重要、外围队员和中锋必须具备的技术与意识!
外围队员要尽量避免采取原地“拍照片”式攻中锋球!
2.左锋攻中锋球技术:
左锋4号攻中锋球时要将传球动作和摆脱假动作合二为一!以上图情况为例,左锋运球到上图位置时急停,急停时左脚脚尖指向中锋反向以便传球后快速起动向反向移动,身体向底线方向倾斜做摆脱假动作,同时右手臂水平伸展,利用手指手腕抖动的力量传平传球或击地球〔这一传球技术比较难,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练习,老北京男篮球员几乎都掌握了这一传球技术〕。左锋攻中锋球后要马不停蹄地快速移动空切!绝不能站在原地充当“观众”!能否做到这一点关系着两个人配合的成败!
3.左锋攻中锋球的时机与球领人:

左锋4号〔或外围队员〕攻中锋球的最佳时机是:中锋把防守队员挡在身后抢到接球位置刚一“露头”的那一刹那,左锋要不失时机地快速出手传球给中锋!对中锋来说,在接球的刹那就可以顺势做前、后转身等进攻动作,一旦错过这一短暂时刻,防守队员就会占据有利防守位置!对左锋来说,出手传球要立刻移动空切!
左锋攻中锋球时要做到“球领人”,在上图情况下应传球给中锋左手侧,而不宜传右手侧。
4.左锋/中锋二人配合:
左锋4号攻中锋球后要快速移动,以图中红色位置为例,中锋在罚球线端接球后,左锋既可溜底线,也可以移动到中锋身前接球跳投。无论走哪条路线都要先做摆脱假动作!特别是左锋移动到中锋身前接球跳投的进攻机会,是最简单、最实用的二人配合!但很多球员攻中锋球后站在原地不动,既失去了这个进攻机会,也不便于中锋利用传球假动作做进攻动作!希望业余队球员在攻中锋球后养成快速移动的习惯与意识,掌握上述两种移动路线的进攻方法!
5.左锋溜底线后中锋/后卫之间的配合:
左锋4号攻中锋球后迅速溜底线,接中锋策应球进攻、或分球给右锋3号。如果左锋没接球机会继续向右侧移动,后卫2号做摆脱假动作后要快速移动到中锋身前接球跳投!这是非常好的跳投机会!如果后卫2号接球后从左侧突破,中锋则要在三秒区内向右侧扯开接应。与此同时后卫1号向左侧移动保持攻守平衡。
6.左锋从腰上空切后中锋/后卫之间的配合:

如果左锋4号从腰上空切可按图中所示与中锋配合。如果左锋没接球机会,后卫2号要快速移动到中锋身前接球跳投!
从上述俩仨人小配合中我们可以发现,左锋攻中锋球后不仅自己有两个进攻机会,而且中锋利用传球假动作也有进攻机会,另外还可以为后卫和右侧创造进攻机会,有几个进攻点,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所以这些小配合是非常重要的!业余队球员平时可以通过三对三“斗牛”进行反复练习熟练掌握。
下一节我们谈右侧的二人小配合。
[未完待续]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