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大火震惊中国和世界,其死伤人数令人闻之痛心。我们在这里应该向遇难的死伤者家属致以慰问,从这起事故让我感受到,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在大灾大难面前显的如此苍白无力,目前已经有50多人遇到,从这起事故中我们不能不汲取教训,我们的安全监管部门,我们的各种职能机构在这起事故中难道不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过错吗?难道责任真的是八名电焊工吗?刨析这起事故根源何在?难到这么多条鲜活的生命还换不来人们的思考吗?近几年,交通事故、矿难事故,公共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疾病安全、环保安全、生产安全等等事故甚多,每次事故之后,相关部门都是在查找事故隐患,分析事故根源,可是事故还是频发,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安全没有真正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这起事故虽然肇事者是电焊工,但是这里的很多过程控制哪里去了?其他部门应该负什么责任?
1、我们况且不说这些电焊工的资质问题,首先这项工作一定是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的,因为电焊属于动火工作,必须要有动火审批手续,在办理这些手续时,相关部门是如何把关的,是否对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落实和把关了
2、工作现场是否有安全监护人,是否对现场情况进行有利的监督,对附近的易燃易暴物品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3、是谁允许没有资质的电焊工到现场工作,工作负责人起到应有的作用了吗?工作之前负责人对现场情况进行认真交代了吗?我倒觉得电焊工即使肇事者也是受害者
4、究竟是谁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当事人吗?我觉得不是,只不过是当事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被人利用了而已,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超越自己的范围工作,应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作什么,否则出现问题,永远是弱势群体,永远是别人的替罪羊
5、企业在用工时,是通过什么渠道把这些没有资质的人招聘来的,企业难道没有责任吗?你对招聘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了吗?如果说培训,他们考核合格了吗?为什么没有上岗证竟然从事电焊工作?监管机构起到应有作用了吗?
6、易燃物品是导致这起事故的根源,那么在整个工作之前,有没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认真查看过,施工负责方在现场施工时有没有不同意见,如果有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如果没有,那更说明其责任不仅仅只由作业者来承担了
7、这样重大的恶性事故,是不是只该由具体的操作人员负责?该操作人员所在企业的主管应该负有何种责任,该地区的地方行政官员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是一种什么责任?这些责任该如何问责?在一些企业老板和地方官员心目中谁出了事谁负责。我以为是不正确的,如果是那样,一切责任事故都将与这些政府官员和老板无关,除非他们直接去杀人放火。这样的逻辑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实际直接责任者不是当事人而是背后的指使者才是真正的杀手
8、这八名被拘留了,我们非常关切,是谁允许他们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做这份工作的?这起事故之后,他们有律师来维护他们的权利吗?他们既是这场特大灾难的直接肇事者,也是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用工制度的受害者,因而也属于弱势人群。我希望对这种弱势人群在法律面前得到救助,充分显示和谐社会之公证性。
这起事故之后,我们不希望当地部门官员和责任者,把一切罪责都加给肇事者,我们的领导干部问责制应该怎么执行?我们希望相关安全部门负起自己的责任,不要把一切都归罪于肇事者,也希望肇事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们应该通过新闻媒体更多关注这起事故背后的机关机构是如何落实责任的,是如何客观理性的承担责任,让更多的人和部门从这起事故中觉醒,我们不要总是事后讲安全,我们应该作好事前预测和分析,作好应急预案的落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不希望看到该负责任的机构官员与企业负责者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姿态,令人观之可厌
我们希望看到的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如何安置这些受灾人员,我们更应该关切这起事故背后的一些东西,我们要看到相关机构和部门是如何落实责任,如何让那些拿人们生命当儿戏的地方官员绳之以法,肇事者只是一颗子弹,扣动扳机的却是地方官员和相关机构,那些使用着、消费着、享受着、奢华着中国人民税款的人们,不要总是痴迷作秀,口惠而实不致,对民情冷暖、对民生疾苦冷漠乃至麻木不仁,缺乏自尊心羞耻心与自责意识的人,你们该好好的承担起这份罪责,不要在作秀了,我们希望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早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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