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是安妮宝贝一篇早期作品的名字。读它的时候我16岁,真真觉得七年是太过漫长的时间,而文中的那些惨烈也是太过遥远的事情。
一晃,七年过去了。现在已不是当年那个每晚睡前必须大段大段地读她的书的小女孩了。而当年那个写阴郁清冷文字的女人,也已经为人母了。
七年前我读她的《八月未央》,莫名地很喜欢其中的一段话:“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当年,我不知道这些形容词到底可以有怎样的所指。
七年后的今天,一个暖风微醺的晚上,无意间突然想起这句话。惊觉原来七年前我爱的句子,恰是一语成谶。突然无限怅然。
这世上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你应该纪念却不得不遗忘,莫过于你希望心甘情愿而不得,于是只有无能为力。
原来人世间竟真有这么令人心酸的东西。
如果可以重新活过,真希望自己可以退回到16岁。那样,我不会阅读这样直指人心的文字。
还是用一句安妮的文字结束这段呓语吧。
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爱情,往事,记忆,失望,时间……都可以被替代。但是你不能无力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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