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平:《过程文学论》
(2009-04-18 15: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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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程本体实存
实在世界存在的基本结构是过程对象的基本结构,也是过程形式存在的本体结构。我们对过程的本质进行存在论(本体论)的分析,会认为:过程作为实在的对象关系,具有不依赖于任何外部条件改变的独立的自足性,它是一种绝对的,自为的生成的条件源初,所以,过程本体的“非终极”构造,是在积极互动中完成的无界线的延创因素,也是一切存在实有向新实有对象转化的中介环节。由于过程的介入,一切实在对象静态的机械的不变的结构之链,便获得了历史转换性、生成性和创造性的机制。于是,存在对象的“过程相关性”构成存在各个层次维向表现属性的紧密联系的有机体,这个有机的存在是在无限生成而又没有对等替代物的延异中呈现本体。我们可确知,存在对象只有在“过程”的中介空间中实现新的存在可能性的开启,这里,“过程”实现着一种替代与介入存在变革与转化的功能,“过程”不是“在”本身,而是“在”的不断缺席与出席的生成转换总体。这样,作为实体本体的“在”,在“存在”与“非在”的生成转换关系中,以“过程”的中介方式,构成了过程本体,并构成非现成性、未完成性的界定与范围。同时,过程本体的显性存在是非结构、非终极的“生成性存在”,是一种建构性的自我确定的能动性整体,存在只能在过程的矛盾发展中存在,存在只能在过程的矛盾转变中存在,比如:过程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的关联体,连续出现的每一个状态都包含了过去,预示着未来,但又与另一状态有质的不同。
过程是深层之生成的非终极构造的实存,它与主体状态的能动力特征是互补关系,在主体的观照界,过程是以生成连续性的形式作为表征的;在客体的实在界,过程是以“在”的非终极性作为表征的。在任何过程生成的根源上,总存在着一个将要发生的形态的“不在场”或不存在,作为某一过程启始的,并不是从绝对的虚无之中发生某物,而在最低限度内,从这一个应被发生的形态的对立之中发生某物,但这种发生,必须也以创造主体作用于其中或涵盖其中的过程生成为其前提,因为,创造主体状态也作为过程的一个中介层级而组构了这个生成的自身过程,这样,主体主观的生成的过程也就包含在客观生成的过程的对立统一体中,因鉴于此,过程生成的本源动力应对应两个方面:即主观生成融入了客观生成,反过来,客观生成又促进了主观生成。而这一生成,过程又是“此在”不可还原为“此在”的发生,它包含了连续与非连续的对立。
二、过程文学本体论
文学存在的过程生成性关系是一种实在的客体,这种实在的客体,通过创造主体的自主观念作用而改变、转换、运构与延展成复合的实在客体,即由单维的实体变为多维的实体,这就是过程的对立统一性推动文学发展的“能动力”。因而,文学的创造与建构性基础在于创造主体自主构成对立面的能动性转化与交替作用,否则,文学的过程性就变为机械的流程性,而“过程性”是一种关联与生成性。于是,我认为:文学作品存在的基本条件应当把“过程本质”,作为最能动性的、创变性的构成条件。比如,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包含着从“已呈现”到“未呈现”,而又从“未呈现”到“已呈现”的循环往复的不同质的上升的过程,但过程性在文学作品中的存在形式是非结构的,文学作品只能在确定寓于不确定的连续进行之中。同理,文学作品只能在某个层级指涉自身,而在另一个层级却不能指涉自身,因此,对立面的统一存在是文学过程性的本质联系,过程性统辖了单一的确定与不确定二元式。
文学作品的过程关系是文学存在的本源性依据,也是一种本体性范畴,这种过程本体由三个异质层次的“过程性”方式构成:1、创造过程本体。文学与过程的本体构成是文学认识或创造本体,每次自为(自主)的开启文本的“可见”,就是一次新的文本“未可见”陌生化审美世界启始的中介条件。2、语言过程本体。符号本体和语言,从无序的先逻辑混沌到有序的概念逻辑在场,又从逻辑在场到超逻辑自由这一循环对立统一的关联存在。3、阐释过程本体。文学创造者对作品的原释义总会在读者再创的新衍义中重构作品的潜在领域,从作者原释义到读者新衍义,再从读者新衍义到实现作品的潜在领域,这个过程是连续的。
文学的过程本体是对创作主体的开放性与未完成性的敞开与提供,这种过程本体使文学不可能的可能在思辨领域成为一种真实性存在。
文学的过程本体包含生成的存在与转换的存在两个维面,而创造主体与对象在现在与过去、已知与未知、确定与非确定的交互程序中相互作用,从而以一种“发生性”,构成过程本体存在的中间推动力。为此,文学的呈现只能在生成与过程的存在上自主进入创造主体的能动事态,才能完成,所以文学在存在上并不是一个自主的能取消主体介入之过程所构成的实体,相反,文学作品是由一种生成的过程存在所构成,其过程存在的本源在于主体中介的能动性作用,即主体中介能动地与文学作品自身的中介关系不断交互更替的进行中的本体。但是,另一方面,文学作品又存在自身的自在规定,却是一种客观实在性,这种文学自身的自在规定的本体表现为:文学客观存在的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在场”,它处于未被创造主体介入之前的自足性与外在性,而这种自足性表现为文学之自在存在的建构性。因为文学之所以存在是为了建构、发展自身在存在的现象中获得的规定性,换言之,文学是由语言符号本体不断生成变易的性质所决定的客观自在的自我规定,这是自主性的存在,它是不依赖于创造主体并与创造主体相分离的客观存在。据此可知:文学作品客观自在规定的变易之“在”,与创造主体介入的能动(认知)生成之“在”,形成了对立而又互为转化依存的统一体。文学的过程本体作为一种方法的本源性依据,是以中介本体转换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从另一方面,过程本体也有在创造主体能动性中介(人)的介入下,所呈现出的生成过程的对象世界,这个意义上,文学创造主体作为“此物”生成“彼物”过程联系中介,是本体中介化的一种存在关系,换言之,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始动与被动”又到“被动与始动”的中介过渡的关系本体,即客体的生成变化过程的与主体的创化介入过程关系的总和,关系的过程就是存在。
文学的内在逻辑与构成关系涵盖了文学的形式、现象、语义、分析、结构、释义、后设等范畴,这些范畴使文学艺术成为一种特殊的过程实体,并提升为“过程的过程”转换层级,所以,文学是过程所组合的现象界。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在经验上,应该以过程的深度为准,这种过程的纵深维向是一种新关系的发展,因而,也是一种动态在“文学性”中的真正根源,以及文学活动的本质和方式。因为,文学从发生的层面上分析,文学作品的过程生成是在各种对立的结果中完成的,而对立又产生具体的新的统一,这个统一范畴可描述为三个主要特征:(1)文学过程是一种关涉的范畴。文学生成的过程联带着相关性,文学对象各个环节、层面的关联都处于“进行中”;(2)文学过程是一种层次的范畴。文学作品是在差异化的联系中呈现为一个个层次、变因和间性文学作品这种层次构造本身就是过程显现。(3)文学过程是一个向性的范畴。一个文学作品实际上具有多大的生命与构成的实存,取决于它的过程生成的方向延展。如果文学作品是正向过程(即增扩)的生成,那文学作品的审美空间与意义体量将呈现增生总值,相互,如果文学作品是负向过程(即减缩)的生成,那文学作品的审美空间与意义体量将呈现递减总值。因而,过程的体量本身构成了形式与审美的体量。
同理,文学作品各个不同质的层次构造属性均以“过程不同质”的构造为基础,文学作品“单层”到“多层”的构成框架,正好对应一种过程的分延序列。
综述以上论观:(1)文学作品异质分延的语言、意义层次,对应于过程异域扩增的层次。(2)文学作品各层次构成的总体,对应于过程总体的暂存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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