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几条主干大街悬挂的灯杆广告“北方海上传奇之夜”
使用的两幅照片,经本人认真核对,可以完全肯定是我(石肩)拍摄的照片。估计是该广告公司从网络盗载。
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任何个人或者官方据此与我联系。该广告底部还印有订票电话,
演出票价为150元,连门票上都印有我拍摄的照片。该商业行为侵权证据确凿。对这种明目张胆的无视法律的无耻侵权行为,我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对于没有经过任何版权确认的照片,竟然就敢拿去做这么大规模的广告,葫芦岛某广告公司这种法律意识的淡薄真让我无语了。我想很多摄影的朋友都经历过这样的被侵权,让我们一起抗议吧。
摄影人都知道,拍摄一张好照片是多么的不容易,起早贪黑,费劲心机。下面那张朝霞的照片是我拍摄多年来唯一一张既有日出,又有朝霞,还有海鸥和渔船的照片。海鸥不是每个季节都有的,海面上潮气重,日出不那么容易出现,朝霞更是难得。这需要多少个漆黑的黎明前的等待,才能拍到一张这样的照片。那张兴城海滨的夜景拍摄也很不容易,要等到天将暗未暗的时候,才能抢拍到短暂的蓝色天空,恰好景观灯还要点亮。可是这些剽窃的盗贼不会理解这些,他们只需要两个最简单得动作就可以完成他们的商业大作——坐在办公桌前,下载,制版。
摄影人也知道,摄影爱好者不是利欲熏心的小人,他们拍照不以唯利是图为目的,他们是一批追求美的人,他们需要的只是尊重。他们利用自己的爱好和勤奋,无偿地在网络上歌颂宣传着自己的城市,自己的家园。我的很多照片都曾经无偿赠送给报社的记者们配发新闻,他们都会很客气署上我的名字。我还无偿地为学校、厂矿、某些国家机关成组拍摄照片,无偿地送给他们,或者是提供免费的活动跟拍。我们别无所求,要的仅仅是尊重。可是这些无耻的盗窃照片者,连这点起码的尊重也不会给你。他们才是利欲熏心的小人。
我的照片一般发布在博客上,也担心自己的照片被剽窃,毕竟是辛苦得来的,所以我通常会把照片压缩到最低尺寸。或者在装饰框上打上水印。我很少在照片上打水印,怕影响照片的美观,影响读者阅览。可是这个无耻之徒,连博客上的小照片也不会放过,我甚至要到了他们该组广告的制版,照片锐度不是很高,明显是用小照片在PS软件上放大像素而成的。对于这些无耻之徒,你是防不胜防的。
谢谢朋友们支持我。
图3、4为我拍摄的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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