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系列讲座-中国古典诗词概述
(2011-06-18 0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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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近体诗)从句子的字数上来说,只有五言和七言两种。无论什么形式的近体诗,都有偶数的句子构成。
每首由八句构成的格律诗称为律诗。五言律诗简称五律,四十字;七言律诗简称七律,五十六字。五律和七律,不仅每句有严格的平仄、用韵要求,而且还对句子的对仗有一定要求。四句构成的近体诗也称绝句。由于近体绝句类似于截取了律诗的其中四句而成,所以有的人也把它称之为截句。绝句分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五言绝句又简称为五绝,四句二十字;七言绝句又简称为七绝,四句二十八字。
有一种超过八句的律诗,称长律,也叫排律。排律与五、七言律诗一样,不仅有平仄、用韵等严格要求,而且对粘对、对仗等也有严格规定。排律的句数也只能是偶数。
律诗每两句(一韵,首句入韵时不算)称为一联。五律和七律的第一联(一、二两句)称为首联;第二联(三、四两句)叫做颔联;第三联(五、六两句)叫做颈联,也称腹联;第四联(七、八两句)叫做尾联。
律诗,除了声韵、字数等方面以外,一般还要求必须有对仗。五律和七律的对仗,一般都是用在颔联和颈联。首联也可以对仗,也可以不对仗,首联用了对仗,一般情况下并不因此减少中两联的对仗。凡是首联用对仗的律诗,实际上常常是用了总共三联的对仗。若颔联不对而只是首、颈两联对仗的,有一个雅号叫做“偷春格”。律诗的尾联一般是不用对仗的,因为到了尾联,一首诗要结束了,对仗是不大适宜于作结束语的,但尾联用对仗的例子也是有的。
格律严谨的律诗,通常对仗一般不会少于两联,但也有些古人的作品只有一联对仗,这种情况大多都是把对仗用在颈联。
排律,除了首、尾两联外,中间各联都要求对仗。
绝句可以对仗也可以不对仗,即既可以首联对尾联不对,也可以尾联对而首联不对,还可以两联都对或都不对,总之没有严格的限定。
词、曲中有时也用对仗,但词曲就对仗一般没有严格规定。然而因为某些词牌的有些句子(如《满江红》上下片的各两个七字句)很容易形成对仗,词人们就在这些地方使用对仗以提高作品的整齐和美感,久之便形成了一种习惯、惯例。习惯归习惯,惯例归惯例,总之不是硬性规定,所以在这些地方用不用对仗完全看写词人的喜好和安排了。个人看法:虽然是惯例,但若能对仗还是尽量使用对仗,以增加整齐的美感。
词,一般认为是起源于隋唐时期的燕乐,是从乐词演变、发展而来的一种合乐可歌、句式长短不齐的特殊诗歌形式,又有诗余、长短句、乐府(注意与汉乐府的区别)、曲子、曲子词、雅词等多种称呼。词是一种合乐的文学,它与一般意义上的诗又有所不同。由于这种体裁在形式上“调有定格,句有定数,字有定声”,是倚谱填词,因此写词一般不称为“作词”而是说“填词”或“倚声”。尽管最早的诗也是合乐的,但那是先有诗而后配乐,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另外,每首词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曲调名称,以相互区别,这种以示区分的曲调名称人们就叫它为“词牌”。每个词牌代表着不同的曲调,不同曲调的词在句数、字数、平仄、用韵等方面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也就有了各自的体式要求。同一词牌的词可能有另外不同的名称,同一名称也可能不是同一个词牌,同一词牌也可能会有不同的别体。词由于是配合音乐的,所以有些词是分段落的,一个段落即是音乐已经唱完了一遍。人们给词的这种“段落”也起了个名字,叫“叠”或“片”。只有一段的词,叫“单调”。两段构成的词,称“双调”,其上下段落称为上片与下片,也叫上阕和下阕。由三个段落或四个段落构成的词,就叫三叠或四叠。此外,词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有人规定58字以内为小令,59-90字为中调,91字以上为长调。但这种分法的科学性还有可商榷的地方。
词发展到后来,随着乐谱的逐渐佚失,渐渐地也就脱离了音乐。后人填词多是依照前人遗留的文字作品来揣度、确定原来的词每个地方的用字声调、韵律等确定出来的文字词谱,最终词也就着着实实地成为了一种讲究声韵、格律的独特的诗。从广义上说,词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格律诗。
曲,是元时兴起的一种合乐文学。从曲的乐词结构形式来看,比较接近于词,但它与词又有很多的不同。曲有散曲与套曲之分,有北曲与南曲之别。这里主要是介绍诗词的格律,关于曲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