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人们对某一个确定的事物(不论这个事物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是现实的,还是未来的,是政治的,还是宗教的)怀有的一种确信,一种膜拜,一种遵从,一种信奉,并进而愿意为之奉献自我甚至愿意为之献身的一种精神状态及其相关意识形态。而爱情,通常被认为是个人的一种情感,听来似乎与那种思想上精神上的信仰有很大不同。但是,我以为,其实在某种意义上,爱情也可以说就是一种信仰。或者说,爱情与信仰是很相像的,它们之间有很多连接点和相似处。
这是因为,爱情首先是一种精神现象。爱情作为人的感情的一种,无疑要属于精神的范畴。虽然人们在爱的时候基本不用理性思想,或者很少理性思维的参与,但是人要爱,仍然先必须有心,有情,必须要有精神力量的参与。精神缺乏力量的人,是不会有多少爱的力量的。在这方面,爱情与信仰之间显然是相通的。
其次,爱情在人们的头脑中很明显的也是一种确信的心理状态。这种确信,在爱情发生之前,是一种相信世间有爱情存在的心理判断和精神意念。那些不相信现实生活中有爱情存在的人,在其观念上很可能就会首先自我否定了爱情,其内心自然也就难以发生爱情。除非其后来转变观念,否则必然会一直不相信爱情,也就很难遇到爱情。这种人因为自身不信而使之不存在的精神现象,正是信仰的一种特征(信仰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所以说它们两者是很类似的。而那些相信有爱情、确信爱情的存在,以及想往爱情、渴望爱情降临的人,即便他们的精神当时还不能达到类似信仰那种强烈的确信程度,但这就已经在主观上具备了爱情的机缘,具备了自己主动去爱他人和被别人来爱(被别人爱就需要自己接受爱,同样也需要相信爱)的主观条件,其自身便会带有很大的爱情"粘合度",也会不断向外界释放着强烈的爱情"信息激素"。这样他们也就自然容易接近爱情和发生爱情,容易引发别人对他的爱情,容易激发出自己对别人的爱情。等等。
于是,当现实的爱情进入这些人的心灵的时候,他们心灵深处暗暗燃烧的情感积薪就会在顷刻间被点燃并迅即燃烧成为满天烈焰,他们内心沉睡已久的积压已久的爱情就会在很短时间内像水库的蓄水一般释放出来、像沉静经年的火山一样猛烈爆发出来。爱情的这个发生过程,这种内心的精神发生过程,与宗教信仰中被圣训启迪、被佛陀点化、被智者教诲而觉悟皈依的现象也是很相近的。
至于在爱情发生之后,更加是需要对爱情的确信。那种常说到的女性不厌其烦地询问男性"你爱我吗?"的现象,我感到就正好是从侧面说明了爱情是一种心理上的确信状态,是一种精神上的信仰状态。信仰是需要反复确认的,那些宗教仪式不就是起着这个作用吗?恰好,爱情也是如此。女性就是爱情的绝对信仰者,所以她们需要用不断反复的仪式来巩固爱情、来确证爱情,来维护爱情,来保证爱情处于信仰的地位。只有女性相信了对方是爱自己的,她才相信爱的真实存在,才会信仰爱情。而当她确信了自己的具体爱情确实是真切地存在的时候,她自然也就乐意把这个爱情作为一个灵魂的圣物来顶礼膜拜了。于是才会信奉爱情,服从爱情,尊崇爱情,依赖爱情,愿意为爱情而奉献,愿意为爱情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甚至全部,等等。这种愿意为一种观念的目标、一种精神的状态而牺牲、而付出、而奉献的心理和精神状态,与信仰何其相似乃尔!
再次,当我们看到如果失去爱情时,绝大多数的人们,都会灰心失望,都会痛苦愁闷,这也正是信仰破灭的典型特征。信仰破灭,是人的一种纯粹的精神痛苦,同时也带有极大的感情痛苦。它让人们失去的不是物质利益,也不是身体的健康,也不是其他必要的社会人际关系,而是在精神上的毁灭,是理想大厦的崩塌,是意志的颓丧和信念的沦落。它虽不至于让人衣不避寒食不果腹,不至于让人衣食无着,更不会使人沿街乞讨,但是它却能让人感到万念俱灰,生不如死。
做人如果遇到物质痛苦,如果有坚定的信仰,尚可以苦中做乐,尚可以带着希望生存,尚可以争取光明的未来。但信仰的破灭,却从人的内心和本质上彻底地消灭了人的自我意志,所以信仰破灭带给人的精神痛苦是非常强烈的。而爱情,恰恰也是这样。爱情的痛苦,当然这里说的主要是失恋带给人的精神痛楚,只有信仰破灭可堪相比。这也是它们相通的地方。
最后,精神的因素,信仰的因素,作为直接主宰人的内部因素内部根据,它在主观意义上说,是人的绝对命令者和直接操控者。人不可能不服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不可能不听从自己的信念召唤,不可能自己违背自己的意愿。这便是精神的力量,是精神对人的最大作用。但是,精神的一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它在最终意义上是屈从于物质的,因为它来自物质,最后也要消融于物质之中。
所以,能够在根本意义上最终战胜精神的东西,只有它的对立面——物质。换句话说,不管是什么样的精神或者信仰,最后都要接受生活的严酷检验。
凡是不能抗拒、不能抵御生活力量的信仰,最终都会被现实生活所吞噬,而且是毫无怜悯心毫不留情地吞噬。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是曾经盛极一时延续几千年的宗教,以及其他种种风行一时的理论信念,都同样要接受这种生活的最高审判,要同样承受生活对精神给予的最严厉的打击和最苛责的批判。只有在具体生活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精神信仰,才能最后被现实地承认是值得人去们信仰的信仰。历史上许多宗教和文化信仰后来所以会消亡,一般来说都是因为它们悖理生活,不能解释当下的生活,不能满足人们现实生活的需要,才会被人们放逐,被人们抛弃,被生活慢慢地践踏到历史的泥沼中终归于无。爱情也正是如此。爱情的热烈、爱情的圣洁、爱情的美好,这些唯美的特质本身就使得爱情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于现实生活但却又不幸地脱离现实生活的精神属性和信仰属性。
因此,能够与爱情对抗的、能够使爱情落败的,能够把爱情彻底消灭的最凶猛的武器,就是生活,现实的生活。越现实的生活,越能够消蚀爱情,越普通越世俗越单调的生活,越能够消磨最热烈最纯洁最美好的爱情。
这是爱情的美好与悲哀,也是生活的现实与无情。当然在本质上,这也可以说是物质与精神之间固有矛盾的一种离奇诡异的表现。从这个方面看,爱情与信仰也是有着绝妙的一致性。
另外,从自身性质上说,宗教的一个根本性质,在于它是人们为了自我的精神安慰和感情寄托而建立起来的一座灵魂的殿堂。所有的宗教都是人们自我观念的产物,都是人们在精神对人自身的自我礼拜,只不过把这种人的属性转换到非人和高于人的现实社会和物质属性之外的纯精神属性上去罢了。而政治信仰,也是一种远期目标,对一种观念、理论、未来等非现实性的事物的一种内心确信和长远追求。爱情同样如此,同样具备这种属性。爱情是人们把人的自然属性即两性间的性吸引和彼此生发出来的两性间感情上升之后再对其加以理想化与超现实化的精神范畴、情感范畴。爱情同样是人们精神的产物,审美意识的产物。人没有爱情照样可以生存,照样可以繁衍。但是出于人们精神情感的需要,出于人自身对自身的崇拜的需要,他们也把这种性关系和性感情加以淳化、加以灵性化、加以精神化,最终使其超出了自然的性感情而达到更多的带有精神属性的观念和理想的精神状态。这种情况与宗教的性质也是很类似的。
真正的爱情永远都是一种稀有资源,它深深地根植在现实的土壤,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得到的。那么,什么人才配得到真正的爱情呢?我想,就是那些把爱情当作信仰的人,那些相信心灵具有永恒价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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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自网络,作者不详,略有改动。动画制作: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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