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怎么没有形象思维什么事儿?形象思维不进入考察目标序列?
黄:论说文写作过程中,形象思维就处于辅助地位。论说文写作运用演绎论证为主。如果结合类比论证与归纳论证,就有形象思维的参与。但也可能不结合运用。不过,如果连比喻说理也不用的话,形象思维就简直边缘化了(当代人理性很强,在非文学艺术活动的领域,形象思维的确边缘化了,往往当成所谓描绘类修辞手法了。)
然而,(给)事件材料作文的写作就不尽相同,在构思阶段就必得借重形象思维。这大概也是语文作文考试青睐这种考题制式的缘故吧。从表象上认知是因为可以综合考察记叙文阅读与论说文写作,本质上是综合考察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结合。语文学界的认知往往浅赏辄止。终是一大憾事。
薛:考生将如何发挥形象思维的作用呢?用以帮辅助完成对材料的抽象与概括呢?
黄:形象思维的知识,有许多包含于文学艺术的理论当中。说点最精要的。文学艺术的第一生命是形象。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数第一,环境形象数第二。人物、环境,细节、场面、情节,构成作品的形象体系。作家描绘形象,展现意义。读者阅读文本,感知、识别形象,理解意义。
薛:作文题提到的是《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的内容:为迎接女儿贾元春省亲,贾府修建一个园林。建成以后“按其景致,或两字、三字、四字,虚合其意,拟了出来,暂且做灯、匾、联悬了。待贵妃游幸时,再请定名”。这恰好成了父亲贾政对儿子贾宝玉的一次“试才”。随着贾政、贾宝玉一行人在大观园中移步换景,宝玉通过“这一天的考试”逐渐呈现出自己的特长以及深厚的文学素养。材料中“贾宝玉则觉得‘沁芳’更为雅致”其实只是宝玉小试身手。考生会理解哪些意义呢?
黄:形象的特性之一在于其多义性。文学形象以及形象体系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也对应着一个意义的体系。有言道形象大于意义。形象思维的又一特点是整体性。要求对形象作宏观的关照。高中毕业生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也就具备相当的形象思维能力。课内学过《红楼梦》的选段,课外读过《红楼梦》或观看过影视剧,应当对这部现实主义经典作品的贾宝玉这个人物形象的典型环境下的典型性格的意义有所了解。考场里读到这道题或许会忆起第十四回的前后相关情节。围绕着元春入宫、元妃省亲的情节具有颇为复杂的意义。
薛:命题人取材恐与作品本身无关,他只是截取给一座亭子题名的小段情节。考生首先必须注意到这是一个分别提名为“翼然”“漱玉”和“沁芳”的全过程。其次必须比较、理解各自提名的手法的不同特点以及人们的不同态度。命题人又作了引导,初步概括为“移用”、“化用”与“创新”这三点。因为他的命题目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
黄:命题人指出:这“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这个现象也能在更广泛的领域里给人以启示”。从思维上讲,就是要求把抽象出来的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特征综合起来的“移用”“化用”“创新”三点推广到同类事物上去的——“更广泛的领域里”去。
薛:经过这样的解析,我们就看清楚,构思(给)事件性材料作文,如何依靠形象思维能力读解材料进行初步加工,在这个基础上,深入思考,亦即提高一级本质,增添一层抽象程度,再加工所得的“半成品”,形成逻辑框架,尔后才进入展开论证或阐发的写作过程。
黄:今年的高考作文又一次印证,从思维智慧科学的角度观察是要考察考生是否抵达十八岁青年理应达到的思维智慧发展水准:辩证阶段的形式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有机结合。尽管命题人可能不会十分自觉,但此题起到的客观作用就是如此。其间体现的教育的思维认知方面的本质就是如此。客观的规律就是如此。人们在这各方面的行为也总是从不自觉走向自觉的,从自在走向自为*。
*自在与自为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G.W.F.黑格尔的专门术语。用以表述绝对理念发展的不同阶段。“自在”即潜在之意,“自为”即展开、显露之意。黑格尔关于概念由“自在”到“自为”发展过程的叙述以唯心主义的形式表达了包括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规律性,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因素。
我们汲取取其中的辩证法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