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先生突然性起转载多篇关于《道德经》的资料。
黄:因为我看到“知乎”上有人批评别人弄错了《道德经》第一句的意思,实际他自己并不见得正确。
薛:读过先生《读<道德经>》,对比“知乎”的文字,觉得还是您的意见更可接受。你的解读与众不同而且的确有道理。(见重发《读<道德经>一》)
黄:我增加了思维学的角度。而众多解读者,甚至动用语法知识都不彻底。
薛:或许他们真不懂呐!比如以上博文的一节:解读古籍,析句要遵从古汉语语法。“常无”与“常有”里的“常”是意动用法。这里的“常”是意动动词。古人读为“以之为某某”。“常无、有”就是“以无、有为常”也就是把“无”和“有”看作恒常不变,看作体现某种必然性、规律性的看作体现某种必然性的、规律性的。
黄:难道语法学家研究的古汉语规则,大家都不懂?!我看到裘锡奎教授也是如此。裘锡圭 说“建之以常无有”
权威资料-语言文字学动态 》。
薛:老师您也曽引用过庄子的“建之以常无有”这句话:
庄子深得其师的奥秘:老聃之学“建之以常无有”,亦即“以常无、有建之”,老聃乃是凭借着“常无、有”的方法(也就是凭借着“无、有”这两个今人所谓的的基本概念)建立起他的学说的。
黄:写这个《读<道德经>系列博文
的时候,在美国。我并未查到复旦大学裘教授的文章。如今我又查网上词典,把“常”的义项捋了一遍。规则,规律。例1,陈常于时夏。《诗·周颂·思文》。例2,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这个义项多么地切合啊!
薛:所以裘老先生们完全不必从“常”转为“恒”再转为“极”,弄出个“极先无有”来,“无、有”也就变成了一个词“无有”,岂不谬哉!
黄:阅读,尊重文本是第一原则。原文:“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这个“常”,一定做动词,第一谓语。“欲”是个副词,做状语。“以”后面省掉一个“之”,指代“常无”。介词结构作第二状语。“观其妙”动宾结构,第二谓语。这是连谓式样的语句。后一句结构也如此。主语省略,就是研究“道”、阐述“道”的奥秘的“我”(作者,老子李耳)。
薛:语法结构严丝合缝。容不下“欲”字作名词,强解为“无欲”,再带一个“也”!?马王推出土的帛书的文字不可全信!而且,下文又说要“有欲”,岂不语无伦次。更重要的,《道德经》并不是谈道德修养的书。此道德非那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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