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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的“形式”

(2023-06-03 18:33:03)
标签:

杂谈

分类: 思维学

形式逻辑的“形式”

    

 

肖尔兹说:“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局限在简单列举他认为可靠的推理规则,而是头一次对逻辑作出了某种公理化处理。”

黑格尔在大逻辑论及形式逻辑时说:“到现在为止的逻辑概念是建立在通常意识所始终假定的认识的内容与形式的分离之上。”

    凯因斯说:“通常说的逻辑是形式的,这是仅仅旧思想形式而言,亦即我们的思维方式而言,而不管我们思维的各种特殊对象。”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卢卡维茨 商务印书馆 1995年版 21

卢卡希维茨说:“所有这些三段论,不论是否亚里士多德式,都仅仅是某些逻辑形式的实例,而不属于逻辑,因为它们包含着并不属于逻辑的词项···为了得到一个纯粹逻辑范围内的三段论,我们必须从这个三段论中除去可以称之为材料的东西,而仅仅留下它的形式。这是亚里士多德所做过的,他引进字母以代替主项与谓项。”如果所有的BA,并且所有的BC,那么所有的CA。这才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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