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中华文化之《道德经》第四十九章
(2018-11-11 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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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德经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
分类: 道德经 |
第 四 十 九 章
原文: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译文:圣人没有自己的心念,以百姓的心念为自己的心念。
原文: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
译文:与“恶”厌恶对应,此“善”为喜爱。面对喜欢的人,我与其友好相处。面对不喜欢的人,我也能与其友好相处。不以好恶为自己的行为标准,这就是德善。
原文: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译文:面对诚信的人,我以诚信待之;面对不诚信的人,我依然以诚信待之。不以别人的行为作为自己的行为标准,就是德信。
原文: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
译文:圣人治理天下,小心谨慎的收敛人们的贪欲,让天下黎民都能回归淳朴天然的本心。
原文: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译文:百姓多专注于耳目口舌之欲望,而圣人则如自然淳朴之孩童般天然纯净。
圣人难当!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当圣人其实是痛苦的。圣人没有自我,只有天下大我。民心所向,即是己心所愿。而最重要的是,圣人的没有自我完全是出于本心,而非强加于己的意识。这种无我的自我,矛盾之大,却成其大。
人都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也因此有自己的好恶之分别。与喜欢的人结交好友,与厌恶的人保持距离,这是人之常情。而圣人虚谷包容,心中没有好恶分别,对于什么样的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不会因为喜欢而偏爱,也不会因为厌恶而偏恨。圣人因无偏,故能成其天下为公。
我们常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对于伤人之人,我们也以伤害而报之。于情于理,这是人性的正常反应,也是社会秩序得以相互制衡的基础。而以圣人之角度,凡事皆遵循最真实质朴的本心。人之恶行非吾之本心,如吾以恶相报,既失吾心。以圣心而待天下,顾能成其圣。
上行下效,这是人类社会风气的形成根本。上骄奢,下必淫逸。上无度,下必蛮横。上好谋,下必奸。故观其下,而知其上。圣人之治,在于以己之淳朴,领天下之淳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