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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千龙网:可以质疑,但绝对不可造谣

(2009-08-26 14:01:19)
标签:

杂谈

 2009年8月29日发表于《江西日报》第3 

 可以质疑,但绝对不可造谣

作者:梁萍 

     许多戏剧故事之所以能扣人心弦,那是因为里面有太多曲折离奇的情节。所以,每每当我们对之拍案叫绝之余,都会由衷地敬佩其编辑和导演。然而,尽管这些故事情节是如何如何的曲折离奇,但却基本上是虚构编造的。当然,我们还是很乐意或高兴被其所“骗”。

 

    不过,戏剧归戏剧,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希望大家应当互相坦诚相见和实话实说。所以,歪曲事实或无中生有者,很让人愤恨,甚至会遭遇牢狱之灾。杭州“5·7”交通肇事案之“胡斌替身”事件,虽然在一度时期沸沸扬扬地将该案推进了如戏剧般的“高潮”。但是,其很快就被澄清了,原来是有人空穴来风的造谣。于是,此在目前已基本上是尘埃落地。当然,造谣者熊忠俊也落得了应有的下场。据8月25日各大媒体报道,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误导公众舆论,扰乱了公共秩序。按道理说,我们在明白真相之后,应该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造谣者进行相应的法办。所以,现在我们应该对公安机关给予熊忠俊的处罚决定,拍手称快而支持才对。然而,根据8月26日许多媒体,对此发表的评论文章来看,其意见却并非是如此。因为,这些评论文章几乎是一边倒地喊出了“质疑无过”的声音,大有为造谣者熊忠俊喊冤叫曲而欲“平反昭雪”之势。

 

    没错!我们对任何人或任何事,都有进行质疑的权利。而且,通过质疑和回应的互动,才能使事情之真相彻底和尽快地水落石出。于是,质疑这一行为是有着“进步”之作用的。所以,只要是不懂不清楚或有疑问的问题,我们不需要举手而也可进行发问,并打破砂锅地问到底。杭州“5·7”交通肇事案,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使之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在其起初的过程中,甚至到现在,有更多人也进行了更多的质疑。当然,此事在未来或许也会不乏出现一些质疑。这是允许的。

 

    但是,更多人在质疑之后却“安然无恙”,而就“万绿丛中的一点红”之熊忠俊一个人却很“倒霉”。因为,他在“质疑”之后被公安机关请到拘留所去小住10天了。那么多人说得,为何我就说不得。这似乎是对于熊忠俊很不公平。这难道是有关方面欲以此起“杀一儆百”的作用吗?或者说,是熊忠俊真的最倒霉吗?原来,并非如此。因为,所有人那确实是在正确地行使质疑之权利或自由,而偏偏熊忠俊一个人却是“独树一帜”地在造谣。

 

    众所周知,你可以质疑,但不可造谣。因为,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而造谣,那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所以,这两个行为之后果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再回到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上来。在胡斌出庭的这一“环节”中,由于更多人根本不认识之前的胡斌是什么长相。也由于即使是当地人也或许只有有限的人才有幸亲临法庭的。于是,对此的消息更多的是来自媒体。所以,更多人在对于法庭内外的胡斌身份问题上是不具备可信度发言的。其中,应该是包含熊忠俊也不例外。

 

    当然,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怀疑法庭上之胡斌是替身的权利。这也包含熊忠俊。但是,对此质疑,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或事实做支持,那么其言语或行文就必须以遵循怀疑的方式,而不做一些肯定性的结论,让人觉得只是一种怀疑而已。因为,如此就能给自己留下可进可退的余地。这是其一。再则,如果有相应确凿的证据或不可否认的事实做支持,那么你不仅就可大胆地提出怀疑,而且可以下出肯定的结论。当然,其心里要有对此负责的底气,尤其可能会涉及触犯法律法规的问题,更应谨慎而为。

 

    然而,很遗憾。熊忠俊对“胡斌替身”问题上,不是在质疑,而是一种肯定的言论。这就会涉嫌造谣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不但以肯定的语气抛出了一种“法庭上的胡斌是替身”的言论,同时还有名有姓并有鼻子有眼(儿)地捏造出了一些所谓的证据。对此,造谣者熊忠俊于后来在公安机关对自己的造谣行为等也是供认不讳。这可就不是涉嫌造谣的事了,而是绝对的造谣行为。

 

    因此,“胡斌替身”事件,不仅对于熊忠俊是个教训,而且也给我们上了一课。那就是什么叫质疑,什么叫造谣?以及,质疑无过,但造谣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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