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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时报:警察深夜采访,百姓非常生气

(2008-06-19 07:55:06)
标签:

文化

08年6月23日发表于<<华兴时报>>重点*观点栏目

警察深夜采访,百姓非常生气

作者:梁萍 

 深圳罗湖一派出所民警晚上11时30分许敲门回访,在按门铃敲门未果后,又通过门禁系统喊叫,此举引起业主愤慨,警方称是正常行政行为,业主则坚持是警方蓄意滋扰。近日,业主一纸诉状将罗湖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民警深夜滋扰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向业主赔礼道歉。昨日,深圳市罗湖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审理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南方都市报6月18报道)
   众所周知,人民警察的任务和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今天是奥运倒计时100天,想问问你有什么看法?是否知道5月2日奥运火炬将传递到香港,你有什么感想?”一般情况下,很多时候只有记者在采访时才会有如此的话题。现在警察跑来这样问市民,难道不会叫人发懵吗?到底来者是警察,还是记者?左看人是警察,右听说话是记者,然而整体却是“四不象”。身份太复杂了,面对如此的“嫌疑人”,一般人会少搭白或者拒而轰之,因为现在的骗子实在是太多了。即使,人家分清了是“货真价实”的警察,但被这样一问,也会突升一种无聊的感觉,或者叫人哭笑不得。
    或许,该警方会辩称此举是为了摸底而预防犯罪,即其所称的正常行政行为,想通过其走访来掌握有哪些人“仇视奥运会”,以采取提前的应对措施。如果是这样的话,表面看似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也应该采取普访或随机做可遇性访问吧!如果只特定对某些人访问,这是具有侮辱性的。因为,难道这些“特定”的人有问题吗?他们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嫌疑人”吗?同时,如果他们的回答有“问题”,难道会被特别“监视”起来吗?话说回来,其实通过此种走访方式,不管去问“特定”的人也好,随意普访也罢,为预防犯罪而平白无故和大张旗鼓地去问人家会不会“犯罪”,这都是不可取的,而且也是很天真的,并非常地不和谐,完全是在伤及无辜。
    非执行“案子”性的公务,只是去做个调查性的走访而已,干嘛非得要深更半夜去人家家里呢?而且,被人家拒绝了还仍然不达目的不死心,想尽了千方百计直到人家开门问完才罢休呢?难道仅仅因为自己是警察,而且自以为是很“牛”的警察吗?虽然,俗话说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但是,老百姓还是不希望三种人找上门的,尤其是深更半夜。这三种人就是陌生人,盗贼和不请自到的警察。前两类人就不说了,至于警察找上门虽不一定全是坏事,但是事实上是“坏事”的时候要多些。而且,即使“没事”,但也害怕在警察走后被左邻右舍怀疑为“有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没事被人整出点事,因此,百姓平常是不希望警察不请自到的。
    警察是不是做了该做的事?警察应不应该做记者一样的事?警察做非“案子”之类事可不可以深更半夜上门?其实,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时也并不重要,但此走访性的工作,也该需征得对方的同意或者提前通知一下吧!这一点,人家记者就做得很好,因为他们会与人家提前预约,所以千万别以为自己是警察就可以随时随地而随心所欲地“放肆”自己的行为,而且,也不是什么“要紧”事,干嘛非要深更半夜去打搅人家的休息呢?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6-18/032515764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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