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萍:丢钱溜之,撞人后连句道歉的话也没有
《武汉晚报》4月20日消息:昨日上午,躺在病床上的肖云珍老太难过地说:“急急忙忙地横冲直撞,把我撞得伤成这样,连句赔礼的话都没有,这两个年轻人的行为真让我失望。”
众所周知,驾驶车辆撞到他人而自己还有正常行为能力时,要报警,保护现场和司救伤者等三方面同时进行,并积极协助交警处理事故。然而,这两个年轻人在驾车撞人后却丢下50块钱一走了之,这能不叫人气愤?
在交通事故中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经济损失,应该一般都是无意的过错,这对于肇事者来说是非常不愿意发生的事。所以,只要事后积极配合而得当处理,虽严重者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至少不会在自我良心上“罪加一等”。从某种角度和意义上来讲,一般的交通事故即使严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但许多也是有惩罚期限的,而若肇事后不闻不问而逃逸,并即使最后能逃法网,这却会让人在良心上不安一辈子的。因此,这两个撞人后丢下50块钱就溜走的年轻人,你们的良心何在?如果被撞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当你们得知后又会安心一辈子吗?而且,你们可要知道,知道所撞的还是一位老人呢?!
被撞老人的伤势目前需要进行手术才可治愈,尽管这会花去一万来块钱,但是比起肇事者人家病人的家属可高尚多了啊!他们已公开表示:不会找撞伤老人的两个青年要钱,只希望他们能给老人当面认个错。所以,两位肇事者听到此话后还不更觉得惭愧吗?而且,仅此一个道歉的起码要求,难道对两位肇事者来说这很难吗?退万步而言,道个歉还可免去一万块钱的赔偿,这难道不值得两位肇事者而为之吗?我们为病人家属的做法叫好,因为不要钱,只要一个说法和道歉,这也使我们看到了道德的价值。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者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虽然目前的事故经济损失后果不是很严重,但也请两个撞了老太太而逃逸的年轻人,不要死抱任何的侥幸心理而继续顽“藏”到底,因为如此“坚持”的话,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到时可就不是赔钱那么简单的事了,因为肇事逃逸是罪加一等的,因此请别一错再错,赶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以求宽大处理。同时,笔者也提醒两位肇事者,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而且在事故的现场可是有监控录像的,因此警察要找到你们是非常容易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两位年轻人在肇事后还能丢下50块钱才溜走,这说明你们的良心还没完全泯灭,而且从目前情况来看,你们也是完全逃不了的了,所以请赶紧站出来向病人及其家属道个歉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吧,这才是最好的出路!
http://cjmp.cnhan.com/whwb/html/2008-04/20/content_2739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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