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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湖北日报:以“烧”为祭是种陋习

(2008-03-30 21: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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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媒体发表稿件(发表型)
 08年3月30日发表于湖北日报第3版(综合)*点题琢磨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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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 2008.3.30 星期日

以“烧”为祭是种陋习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梅广 梁萍

    慎终追远,不忘先人,是我们世代传承尤其是以清明祭祖为载体传承的一种优良传统。
    然而我们看到现实中,清明祭祀的习俗,到现在几乎只剩下了一个“烧”字:你放1万响爆竹,我放5万响鞭炮;你烧“一百万”纸钱,我烧“八千万”冥币,更有别出心裁者,烧“别墅”、“轿车”等。以这种方式争相对先人表“孝心”,除了折磨活人外,对亡人有什么益处?对社会又有什么益处?
    在我看来,什么益处也没有。相反,它是一种很愚昧的陋习,其危害不小。一来,空耗自家的钱财;二来,浪费社会的资源;三来,污染空气和环境;四来,易引发火灾造成许多更大的损失。如前几天北京就发生了某居民焚烧祭品引发大火而烧掉了其住房的事故。
    有人说,这是传承文化传统不能不付出的代价,我以为未必。
    其实,清明祭祀等,固然要有一定的仪式,传承清明文化传统也固然少不了一些载体,但是,仪式和载体是可以更新和多样化的。比如,清明时节春光烂漫,一家人相邀去陵园墓地缅怀先人,而后再踏踏青、游游春,岂不很好么?再如,现在网络发达,我们也可以在网上写个祭帖,来个网上祭祀,以寄托哀思等。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祭祀观念也要与时俱进,要与文明消费、节约资源、净化环境、有利身心健康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此,才更符合时代的要求。

  点题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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