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的今天,设计作品已经成为了商品。
按照经济学中的商品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观点,任何一种商品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商品价值的实现通过交换活动实现其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实现的前提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设计的交换价值是以设计劳动的价值为基础的。设计作为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的智慧型劳动,它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所无法比拟的。Logo作为设计产品,其价值表现也已经被今天的人们所认可,因为它凝结着设计师们的辛勤劳动。
设计商品,其交换价值由材料,劳动消耗,流通费用、高智能附加价值构成的。其中材料、劳动消耗和流通费用是其他商品所共有的,只有高智能附加值才是设计成果的艺术性本质所决定的。某些设计劳动将在很短的时间内改变人类历史的进程,而简单劳动对人类历史的影响要缓慢得多。我们已经迈进了知识经济时代的门槛,这是一个充满探索和创新的时代。设计是知识的运用,是创新的成果。
一位伟人说“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现在应当更全面地说,仅仅发现美还不够,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美。智慧和美是设计的灵魂。自然的美,理想的美,无不以智慧的、创造性的设计为媒介。
Logo的价值应该有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logo本身的设计价值。另一个是logo所代表的品牌价值,
logo的设计价值可以说是设计成本的体现。logo可自行设计、委托他人设计。自行设计其费用一般较低。委托他人设计和招标,因设计要求不同,支付的费用由不足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有的还要更多。在经营活动中,设计logo的目的是获准注册,设计费用的意义在于,申请人有了一个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图样。但是,花费了设计费用的logo,不一定都能获准注册,被商标局驳回的标志其设计费用也就失去实际意义。这是一个思维角度和行政程序问题,如何看待和处理好这其中的矛盾是根据每个人的方法论决定的。当然、要一个俊美和有份量的意义深远的企业图腾,还是要一个随意的注册符号这与logo持有人的胸怀、阅历、审美观、价值观、用途等有密切关系。“少花钱、多半事”这是市场给人们的最直接的消费提示。同时市场也告诉了人们“一分钱一分货”等优质优价的道理。请专业的设计机构和设计大师来设计与找业余人氏或“江湖术士”来勾勒涂鸦绝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前者凝聚着设计者的大智慧和广博的信息资源及精妙的美学观,后者是一时小聪明的表现或云山雾罩的“歪理邪说”。前者是经验之上的神来之笔,后者一定是低水平的劣质重复。
作为品牌的标志logo可能会表现出巨大的价值量,因为它是品牌价值的象征,它可以代表上百亿或者更多,也可能是一文不值。当logo变成商标后,作为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商标的价值量是不确定的,且不断变化的。在公平的市场经济中,Logo的价值是由商品的声誉来决定的,企业的综合实力又决定、影响着商品的声誉。 标志最初的功能是表示商品的来源,区别不同的生产者;在竞争中,商标又表示的是商品的质量,彰示着不断累积的商品和企业声誉,代表着一种文化。商标作为附着于商品上的标志,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是想通过识别商标来选择厂商,购买自已心目中有信誉的厂商生产的商品。从商标使用者的利益来说,是想让消费者通过识别商标来购买自已的产品。总之,影响商标价值的因素很多,但商品的声誉是第一位的,只有高瞻远瞩和可持续发展的实力型企业才能够创造出良好的企业声誉,
培育出伟大的品牌,我们的logo才得以光耀天下。
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在人类的历史上留下了“可口可乐”、“IBM”、“英特尔”等伟大的品牌,在我们身边又看到了“海尔”、“联想”、等民族品牌的日益崛起,我们为设计且养育了伟大品牌的设计师和企业家们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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