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就这是这么神奇,放在两年前谁能想到我会和这妞一起出来吃饭?谁能想到我也会叫她“姐”?
可偏偏,就因为一个人,一个契机,居然就这么真实出现了。
事情是介锅样子滴~~`
五一的同学聚会,某妞说要上班来不了,来不了就来不了吧,还给我留了句话:我烫了个玉米头,买衣服时人家说像春。
kao,话说到这份上了,您说我还能坐得住么?于是我就非常淡定的约了某妞见面。
于是我就在KFC,对着某妞一通猛拍,一会让侧着脸,一会让戴墨镜,一会让平静点,一会让嘴角向上翘点。某妞倒也真有职业道德,非常配合。
其实吧,也不是很像,鼻子很像(某妞称这是五官里最满意的),嘴某个角度的时候像。整体的感觉比较像。和陌生人在一起话不多,和熟人就会很搞笑。做事干脆利索。爱耍帅,但并不张扬。很招小女生喜欢,但也会时不时的脸红。
上学时接触并不多,好像话都没说过几句。去年年底的时候偶然在Q上遇到,不知怎么我就说到春了,然后才知道原来她也喜欢,只是不像我这么纯正,属于中立偏米。距离一下就近了。于是才有了今天。
和豆豆好像也是这样,本来都差不多没怎么联系,偶然间聊天发现是同类,于是感情就一日千里的突飞猛进。到现在成了朋友中很重要的人。想想,还真是要感谢春,给了我们失而复得的感情。

把某妞的照片贴上来,应该不用再付版税之类的了吧?
大不了下次一起K歌,让你半首,以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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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买鞋时自拍的照片,看看效果,忽然发现很像港台八卦杂志偷拍艺人shopping时的照片。(色泽,色泽~~)又买了双登山鞋,觉得吧,还是舒服重要。鞋合不合适,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别人看到的永远只是表面。这个道理,适用于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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