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还是很困惑,国家为啥要为这些名人出头?

这几天官方铺天盖地地宣传,秦火火被判了三年刑,说他攻击杨澜、罗援、张海迪和铁道部!但是这些名人一个个财大气粗的、在公共场合上能说会道的,他们本人为什么不能亲自起诉秦火火诽谤,来讨回自己的名誉权呢?为啥要这么大的国家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因为诽谤罪不是自诉案件吗?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越疱代俎呢?如果被诽谤的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国家会以公诉人的名义起诉对方吗?还有铁道部,已经改为企业了,还有企业法人,为什么就不能用企业法人盛光祖的名义起诉秦火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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