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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路总管府的建立及其制度

(2019-04-15 11:04:46)


在路总管府官员的任用上,忽必烈规定各路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并用。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下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注:《元史》卷六《世祖纪三》。





元代路总管府的建立及其制度 【作 者】张金铣 【作者简介】作者张金铣1965年生安徽大学历史 系副教授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探讨以下三个问题一元 代路总管府制度的形成二各地总管府的建立过 程三元代路级管理体制。本文认为金末战乱 和世侯割据打乱了金代路级管理体制元初忽必烈整 顿地方机构实行军民分治集地方民政、财政、司 法之权于总管府从而建立新的路制。忽必烈在建立 新的路制过程中重新析分中原地区路级政区后又 因地制宜地把这一制度推行到南方和边疆地区。元代 诸路在职权及政区划分上都与前代不同。由于众建诸 路以及行省制的建立元代路已失去地方一级政区的 地位路级地方管理体制显得零乱复杂。 【关 键 词】路/总管府/总管/忽必烈 元代路制具有承袭金代之旧又对前代旧制有所改 革的基本特征。元初忽必烈整顿地方机构打破了宋 金时期地方路级政区监司之制各路置总管府执掌地 方行政至元后期全国共建立了一百八十余路。本文 考察了元代路级机构的建置过程并试图对路级行政 体制进行讨论。 一、元路总管府制的形成 路是宋金时期地方一级政区。金初先后划分十七路、 二十路到章宗泰和年间定制为十九路。每路置一 都总管府其中五京置留守司以留守带本府尹兼 本路兵马都总管注《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一》 中华书局1975年版。另设十四总管府以其府 尹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掌一路军事及民政。同时各 路还置有提刑司和转运司分管本路司法和财赋。金 末蒙金战争和军阀割据打乱了中原地区的分路之制 。 金朝灭亡后蒙古汗廷派遣大断事官进驻中原建立 燕京行尚书省总领汉地但政区混乱的局面依然没有 根本改变。汉人军阀跨州连郡分土专民注郝经 《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三五《贾辅神道碑》清 乾隆三年凤台王氏刻本。形成大大小小的地方世 侯势力。窝阔台乙未公元1235年括户之时中原 地区势力强大的世侯辖区竟有三十多处《元史地理 志》称之为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其后蒙古汗廷 为整顿统治秩序和推行分封实行画境之制沿金旧 制画界注《畿辅通志》卷一六八《张柔神道碑》 商务印书馆1934年影印本。强调诸道所统仍金 之旧注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七《万户张 忠武王》中华书局1996年版。部分世侯如东平 严氏、真定史氏辖区有所分割但金代的路境并未能 够恢复。同时蒙金战争过程中路级政区诸司并立 的监司体制也宣告瓦解。金末为收复失地在残破地 区派遣尚书省宰执主管地方一、二路政务建立行尚 书省。蒙古汗廷也以金代官职名称授予归降的汉人世 侯。元代《经世大典序录制官》称蒙古既定中原 取四方豪杰之来归者或因其旧而命官若行省 、领省、大元帅、副元帅之属者也或以上旨命之 或诸王大臣总兵政者承制以命之注苏天爵《 元文类》卷四《经世大典序录制官》上海古籍出 版社1997年版。。在蒙古统治下各地世侯相传以 世尽专兵民之权注《元史》卷一五九《宋子贞 传》中华书局1976年点校本虞集《道园学古录 》卷一四《张弘范庙堂碑》《四部丛刊初编》本。 。太宗二年公元1230年根据大必赤耶律楚材 的建议建十路课税所以负责征收和转运中原各地赋 税。后来又陆续建有大名、河南等路课税所并规定 诸路长吏专理民事万户府总军政课税所掌钱谷 各不相统摄注《元文类》卷五七《耶律楚材神 道碑》。但这一设施并未没有坚持下去。由于中 原地区官制未立皆从宜一切注《元文类》卷五 一《易州太守郭君墓志铭》同恕《榘庵集》卷五 《李庭秀新阡表》《四库珍本初集》本。前四 汗时期始终未能建立完整的地方管理体制。当时凡赋 役刑罚除授官吏州郡皆得专之注苏天爵《滋 溪文稿》卷二二《杜文玉行状》中华书局1997年点 校本。。势力强大的世侯以万户、行省、兵马都总 管等身分掌一路军民之政有的身兼军民等职有的 则由子弟亲信分管军民。注据《元史》本传真 定路史天泽称真定、东平、大名、济南、河间五路万 户太宗末年史天泽以其侄史楫为真定路兵马都总 管史权为万户掌兵马。东平路严实初为山东西路行 尚书省后改称万户其长子严忠济袭东平路行军万 户、管民长官开府布政一法其父。益都李全兵败 降蒙后受职山东淮南楚州行省太宗三年全攻宋 扬州败死。李遂袭为益都行省仍得专制其地 。顺天路张柔封授军民万户致仕后其长子弘略授金 虎符、顺天路管民总管、行军万户。亦有称总管或兵 马都总管如平阳路兵马都总管李守贤死后其子李 彀袭位后于太宗末年朝行在所授河东道行军万户 兼总管。《秋涧集》卷五八《王遵神道碑》载平 州王浩率平、滦二州五县降蒙后授荣禄大夫、兴平 路兵马都总管、知兴平府事后来其孙王遵入觐宪宗 授本路总管兼万户俾专兵民之政。此类资料颇多 不一一列举。 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忽必烈即位遵用汉法 始采取故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 官府开始全面整顿地方机构。首先建监司以治诸 侯注《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三二《便宜新政》 。通过设置宣抚司和宣慰司等机构监督各地世 侯并执掌地方赋税、司法等大权。一些重要地区相 继派遣中书省宰执建立行省。中统三年十二月设立 河南、山东统军司分领各地方户及其军队。四年五 月设立枢密院掌军事统一调度各地军马进一步 把兵权集中到中央。其次地方上实行军民分治。李 之乱后忽必烈因势利导削减各路官员权力。忽必 烈下诏各路总管兼万户者止理民事军政勿预随 即把诸路管民官理民事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 不相统摄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注《元史》卷 五《世祖纪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初步改变 地方权力集中的状况由此逐步收夺各路大世侯的兵 权。各路军民总管正式转变为只理民政的地方官即总 管。第三把地方选官权力收归中央。中统四年正月 诏军民官各从统军司及宣慰司选举注《元史》 卷五《世祖纪二》。又改诸路课税所为转运司 并恢复宋金时期转运司的监察职能。 在各项措施次第实施后至元二年公元1264年 忽必烈罢侯置守推行迁转法省并州县注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至元二年闰五月诏 诸路州郡府若自古名郡户数繁庶且当冲要者 不须改并。其户不满千者可并则并之。各投下者 并入所隶州城。并在各路建置总管府以治理地 方行政。新的路总管府主要职责是管领民讼差税注 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五《为运司并入 总管府选添官吏事状》。。后来陆续将军户、驿站 等事交由总管府兼领。至元八年罢诸路转运司入总 管府注《元史》卷八《世祖纪五》。原转运司 所管酒税、醋税、仓库、院务、工匠、造作、鹰坊、 打捕、金银铜铁、丹粉、锡禄、茶场、窑冶、盐竹等 课并奥鲁诸军尽行并入各路总管府通行节制管领 注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五《为运司 并入总管府选添官吏事状》《四部丛刊初编》本。 。十年十二月近侍伯都以路总管府权力过大为由 建议恢复转运司。中书右丞相安童指出今之管民 官循例迁转保无邪谋另立官府于民未便注 《元史》卷八《世祖纪五》。。忽必烈同意安童 的意见。不久元军大举攻宋一度复置转运司但十 四年四月再度撤销事入总管府。至此地方各路行 政、财赋、司法等均归总管府负责形成新的路总管 府制度。元人所说的各路设总管府以治民万户府以 统军大体上反映了元初北方地区的政治形势。注 郑玉《师山集》卷六《珊竹公遗爱碑》道光善 道堂修补本。 二、各地路总管府的建立 元代各地总管府的建置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元史百官志》称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作为路级 行政机构的总管府首先推行于北方各地南宋灭亡 后又在南方实行新的路总管府制并且也把这一制度 推行到边疆地区。 一北方诸路总管府的建立 在路总管府制的形成过程中北方地区相继建置了总 管府。部分政区如中都大都、太原、平阳、北京 、西京、京兆、延安、中兴、兴平等路稍作调整 辖区变化不大。因行政需要新建了一些路级政区。 京畿及河北地区开平、抚州相继建置上都路、隆兴 路总管府邢州、州、怀州先后置顺德、磁、怀孟等 路。大世侯张柔辖区顺天路几经调整后于至元十二 年改称保定路。原史氏辖区真定路调整后领中山、 冀、晋、赵、深、蠡府一州五土地人民并单独作为 拖雷家族分地注《元文类》卷一九《真定路先圣 庙碑》。。蒙哥之子玉龙答失分地卫州至元三年 置卫辉路注《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五一《塔必 公神道碑铭并序》云至元三祀诏以卫封皇侄玉隆 答失为采邑升州而路由是卫以三州五县列河朔剧 镇。宗王旭烈兀分地彰德于至元二年设置彰德 总管府注《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大 名、河间等路亦先后进行调整建置总管府。 山东地区原世侯辖区东平、济南、益都等路先后被 分割。济南路旧领淄、陵二州为世侯张荣的辖区 。至元二年淄州割入淄莱路陵州割入河间路。又 割临邑县隶河间路长清县入泰安州禹城县隶曹州 齐河县入德州割淄州之邹平县来属经过分割 济南变为散府其辖区仅存历城、章丘、邹平、济 阳四县。后于至元十五年六月升济南府为济南路 注《元史》卷一《世祖纪七》。。东平路 旧为严氏辖地领州县五十四至元初年析而为 十从中分出东昌博州、济宁济州二路曹 、濮、高唐、泰安、德、恩、冠七州经过析分东 平成为散府直到至元九年改下路总管府。益都系 世侯李故地至元初从中割出登州、莱州及宁海州等 地。 河南、河西地区也陆续建置了新的总管府。南京路 原领二十州中统初从中分出河南府路后又经过至 元年间的调整演变为一路汴梁三府南阳、汝 宁、归德分领诸州。巩昌总帅府旧领府、州二十七 原为汪氏所领经过调整领府四州十五。甘州、 肃州也先后设置总管府注《元史》卷六《世祖纪 三》至元五年二月条称析甘州路之肃州自为一路 而《地理志》则谓至元七年升路。。沙州原隶 肃州路至元十七年升沙州路总管府领瓜州。据 《元史地理志》记沙州去肃州千五百里内附贫民 欲乞粮沙州必须白之肃州然后给与朝廷以其不 便故升沙州为路。 元初还尽量在投下分地单独建置路府以便集中管理 。除蒙哥子玉龙答失分地卫州旭烈兀分地彰德外 弘吉剌部驸马按陈那颜分地济州也于至元十六年 升路建总管府。诸王哈撒儿分地淄、莱、登三州 也在中统四年八月组建淄州路淄莱路注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至元二十四年改 称般阳路。定宗贵由分地原在大名路至元初经过调 整领开、浚、滑三州。宗王穆哥分土于陕、洛注 《元史》卷一六八《陈传》。中统元年建置河 南府路。西凉府至元十五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 立永昌路降西凉府为州隶焉注《元史》卷五 九《地理志二》。。 从各路总管府建置来看忽必烈注重于以下几项原则 其一充实京畿地区在重要州府建置总管府其 二分割河朔、山东辖地较大的路以消除世侯割据 的影响其三尽量使封户较多的投下分地单独建立 路府以便把投下纳入新的地方管理体制中。涿州、 宣德等路因其靠近两都而撤消路级建制分别划入 大都路和上都路。凤翔则因辖区过小至元九年降为 散府。世侯力量较强的山东、河北地区原世侯辖地 多被分割同时兼顾投下利益政区变动较大。河东 、陕西世侯力量薄弱京兆田雄、平阳李守贤、太原 攸哈剌拔都和郝和尚拔都等其本身并无大的势力 他们都是久随蒙军征战的将领同蒙古贵族关系密 切与河朔、山东世侯不同。并且平阳、太原、延安 、京兆等路分别为拔都、察合台、火鲁公主、忽必烈 本人封地封君的封户占其境内户口的多数所以政 区没有大的变动。到至元初推行迁转法这些地区 仅仅易置官吏改设新的总管府而已。由于众建诸路 路的规模有所缩小中原地区路级机构由金代的十 余路急剧上升到三十余路由此导致路的一级政区地 位的动摇。 二南方路总管府的建立 南宋时期中原、陕右尽入于金东画长淮西割商 、秦之半以散关为界其所存者两浙、两淮、江东 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广东、广西十五路而已 注《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一》中华书局 1977年版。。金亡之后宋蒙之间由于缓冲地带消 失直接的军事冲突开始。忽必烈即位前蒙古已占 领成都府、利州、夔州等西蜀诸路部分州县并且建 立了兴元、成都府等路。至元十年元军夺取南宋军 事重镇襄阳撤消宋京西南安抚司改襄阳为散府 次年升之为路建置总管府建置总管府。至元 十二年又升复州为路建置总管府。至元十三年南 宋都城临安陷落后元朝迅速把北方的路总管府制推 行到南方。 宋代诸路的划分大致遵循山川地理和人文传统等因素 。由于元军平宋战争进展较快南宋路级政区较为完 整地保存着。元廷随即沿用原有的路级政区派遣行 省宰执驾临各路建立湖广、江西、江浙、福建等行 省并把北方实行的宣慰司制度推行到原南宋各路。 最初的各道宣慰司辖区基本上就是原来南宋各路的辖 区。淮东、江东、江西、浙东、浙西、福建、湖南、 广东等道宣慰司大体承袭南宋的淮南东、江南东、江 南西、两浙东、两浙西、福建、荆湖南路、广南东路 的传统辖境。淮南西路因伯颜主力的南下和宋将夏贵 的归降分成两部分形成蕲黄又称黄州宣慰司 至元二十一年并入淮西、淮西两道宣慰司荆湖 北路因伯颜主力所取与留戍鄂州的阿里海牙所克亦为 一分为二构成后来的湖北道和荆湖北道广南西路 因阿里海牙两次进兵形成广西、海南海北两道宣慰 司的辖境后来又设立左右两江宣慰司。至元十八年 闰八月改思州宣抚司为荆湖南路宣慰司注 《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隶湖广行省。 稍后元廷根据立行省处不立宣慰司的原则对宣慰司进 行裁撤、合并边陲地区又以宣慰司兼都元帅府。到 成宗大德年间江南共计置湖广、江西、江浙三行省 及浙东、福建、广西两江、海北海南、广东五道宣慰 司都元帅府和湖南道宣慰司江北仅保留淮东、荆湖 北两道宣慰司隶于河南行省。 四川地区宋代分为成都府路、潼州府路、利州路、 夔州路。金亡后为从长江上游突破南宋防线蒙古 军主力进攻四川。至元十一年前大部分地区已为蒙 古军队所占领。至元十五年四川战事基本结束元 廷撤消东川、西川两处行枢密院分四川为四道置 四川东、南、西、北四道宣慰司于潼川、重庆、成都 、利州。至元二十年二月省并机构减四川官府并 西川东、西、北三道宣慰司注《元史》卷一《 世祖纪七》。仅保留四川南道宣慰司。 江南设立宣慰司后元廷逐步把北方的路总管府制推 行到南方升江南军、州为路注邵亨珍《野处 集》卷二《送张令尹序》《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建立新的路总管府。从至元十三年开始元廷 在南方大规模设置路总管府至至元十七年基本完成 几乎达到每州皆为路的程度注叶子奇《草木 子》卷三之下《杂制》中华书局1959年版。。路 总管府的改置与元朝的军事进程大体一致。一般先在 占领州、军置安抚司以绥靖新民注虞集《道 园类稿》卷四一《张宣敏公神道碑》台北元人珍本 文集丛刊本。局势稳定以后改设总管府治所属 州县并于路治建录事司。两湖、江东、江西、两浙 、两淮地区较早被元军占领故总管府设立较先。广 东、海北海南、四川归附较晚路总管府设立较迟。 广西诸路的建立直到至元十六、十七年才完成。至元 十六年十二月改惠州、建宁、梧州、柳州、象州、 邕州、庆远、宾州、横州、容州、浔州并为路。至元 十七年十二月改建宁、雷州、封州、廉州、化州、 高州为路注《元史》卷一一《世祖纪八》。。 由于江南地区几乎每州皆为路路的数量大增往往 有名无实。因此新的路府建立后随即进行改并。 至元十五年七月改江南诸路为散府者七为州者一 散府为州者二注《元史》卷一《世祖纪七》 。。招信、复州、安丰、海州等路降为散府。据《 元史地理志》后来降为府州的路有和州、无为、 真州、滁州、泰州、通州、海宁、高邮、江阴、溧阳 、英德、梅州、南恩、封州、新州、连州、循州、保 宁、蓬州、归州。大德五年十一月又降容、象、横 、宾路为州注《元史》卷二《成宗纪三》。 。 四川地区在元军占领过程中先后建立成都、崇庆、 嘉定府、广元、保宁、顺庆、蓬州、潼川、重庆、夔 州、叙州、马湖等路。但由于长期战争户口流移 后来也不得不将一些总管府降为散府。至元十九年 十月以四川民仅十二万户所设官府二百五十余 令四川行省议减之注《元史》卷一二《世祖纪 九》。。调整后四川保留九路、二府建制。 经过建置改并路总管府在南方建立起来。原南宋境 内大约设置了一百二十余路。 三边疆地区路总管府的建置 元代还在边疆地区建置路总管府。东北地区金代便 建立上京、北京、东京、咸平等路。金元之际惨烈的 战争契丹所置州县多为废城注危素《危太朴 文续集》卷一《答札剌尔国王诗序》刘氏嘉业堂刻 本。。忽必烈后期东北地区建置了辽阳行省但 废于战乱的机构多未恢复仅置有北京大宁、东 京等七路总管府。漠北为蒙古部民分布之地居民按 千户、百户编制隶属诸王贵族不置郡县机构。大德 十一年公元1308年武宗建置和林行省同时立 和林路以处理行省治周围地区的部分事务。仁宗皇庆 元年公元1312年改和林行省为岭北行省和林 路为和宁路。注《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 岭北行省仅置一路是置路最少的省分。 云南地区宪宗三年公元1253年征服大理后按 蒙古制万户、千户、百户来编制当地民户建立其行 政机构。《元史地理志》云宪宗五年立万户府十 九分善阐为四万户。至元以后云南地区开始推行 郡县制。至元七年改善阐万户府为中庆路。次年 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注《元史 》卷六一《地理志四》。。大规模推广郡县制是在 至元十一年云南行省建立后。至元十二年正月置云 南诸路规措后以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赡思丁为规措 使置郡县尹长选廉能者任之注《元史》卷八 《世祖纪五》。。在大理段氏的支持下云南地区 置郡县署守令行赋役施政化与中州等注 《元史》卷一六六《信苴日传》。。据《元史世 祖纪》至元十三年正月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云 南诸路名号来上大规模的郡县改置结束。云南地区 共置三十七路。 在接近中原的草原地区至元年间亦仿汉制置路 主要置有腹里七路德宁、净州、泰宁、集宁、应 昌、全宁、宁昌和砂井总管府清代钱大昕及日本学 者箭内亘曾著文对其建置沿革及其管辖范围进行较为 细致的考证注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卷八七 《元史二》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箭内亘《元代 的东蒙古》载《满鲜地理历史研究报告》第六册 日本大正九年三月收入《蒙古史研究》刀江书 院。。甘肃行省置有兀剌海、亦集乃等路。但这些 新置路分多为蒙古贵族驻地或者分地所在其政令 、制度不同于内地诸路基本上是自达鲁花赤、总管 以下诸官属投下皆得专任其陪臣而王人不与 焉注《元史》卷一一八《特薛禅传》。。 三、路的设官及其制度 《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称元代路一百八十五 列出一百八十三路世祖至元后期路经过调整后 稳定在上述数目成宗以后没有大的变动。与前代 相比不仅数目增多而且在管理体制上也呈现多极 化的趋势。 一路的等级划分 宋金时期路为一级政区数量不多也无等级之分 并且各监司的分路之制也不尽相同。元代实行路总 管府制民刑财赋之权尽入总管府。至元前期个 别路分开始以等级名之。《元史地理志》东平路条载 至元五年以东平为散府。九年改下路总管府。 在平宋过程中部分州府也有升为上路如荆南府 元至元十三年改上路总管府设录事司注《 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但当时尚未形成制 度。 路的等级划分是从至元十五年开始的。《元史世祖纪 》载至元十五年六月各路总管府依验户数多寡 以上、中、下三等设官。这次分等的具体情况尚不 清楚等级户口标准缺乏记载可能只是为适应江南 改建总管府的需要而进行的。当年七月将部分户口 较少的路降为府州改江南诸路总管府为散府者七 为州者一散府为州者二。次年七月定江南上、 中路置达鲁花赤二员下路一员注《元史》卷一 《世祖纪七》。。至元二十年元廷在全国范围 内制定路的等级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 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注 《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但同年中书 省在给江西行省咨文批复中对于江西省内总管府司 吏的名额规定上路三十名中路二十名下路一十 五名。注《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卷一二《吏部六 》台北故宫博物院影印元刊本。可见在江南地区 上、中、下三等路制依然不废。这种情况大约在至元 二十三年后不复存在。至元二十三年正月设诸路推 官以审刑狱上路二员下路一员注《元史》卷 一四《世祖纪卷一一》。。这里没有中路设置推官 的规定此后也不见有关中路的记载。 二总管府的组织结构 《元史百官志》载上路秩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 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 。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 中员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 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 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 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 在路总管府中达鲁花赤与总管并称长官。其中达鲁 花赤是监治官掌官府印信位在总管之上文献中 常称为监。总管掌判署处理赋役词讼及一切政务 亦称管民长官。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皆为佐贰 官协助总管处理政务。由于地方政务采取集议形式 共同裁定在一般情况都能够发挥其作用。其中判官 、推官又有专职判官负有维持地方治安之责亦称 捕盗官。推官有自己的衙署推官厅对州县呈报的刑 狱进行预审。凡遇刑名词讼推官先行穷问须要狱 成与其余府官再行审责完签案牍文字。注《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卷四《刑部二》。 在路总管府官员的任用上忽必烈规定各路蒙古人、 色目人、汉人并用。至元二年下诏以蒙古人充各路 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 注《元史》卷六《世祖纪三》。。这一制度同 样适用于江南地区。在实际操作中达鲁花赤原则上 以蒙古人担任其次则参以色目人汉人居是官故 事所不许注《榘庵集》卷六《总管赵公神道碑》 。。平宋战争期间一批汉人将领因军事需要而出 任达鲁花赤但至元十六年九月再次重申罢汉人之 达鲁花赤者注《元史》卷一《世祖纪七》。 。蒙古、色目之人担任总管和总管以下各职则没有 限制。这些规定集中反映了元代民族歧视和民族分 化政策。 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元代通称首领官。唐宋时 期地方府州设置判官、推官、知录、司理、司法、 司户等官分理庶务谓之六曹官元承金制悉罢 之注俞希鲁《至顺镇江志》卷一五《宰贰》 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本。以首领官代替六曹官 统领衙门胥吏分理官府案牍和日常事务。凡狱讼钱 谷工役之务无有大小率由胥吏白之首领官首领 官审其可行者行之。注俞德邻《佩韦斋文集》 卷一一《送韩仲文赴安丰序》故宫博物院影印本。 一般政务司吏拟出处理草案首领官审核后交 由总管府官员讨论裁决。胥吏包括司吏、通事、译史 等职。司吏分曹处理庶务通事、译史分别从事口头 和书面翻译工作。 总管府还有一些附属机构。至元十六年五月转运司 并入总管府各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专管课税征收。后改设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 员。各路还设有平准行用库置提领、大使、副使各 一员。成宗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规定各路平准 行用库旧制选部民富有力者为副命自今以常调官 为之注《元史》卷一九《成宗纪二》。。其他 还置有学校、仓库、司狱、织造等机构和官员。 三路总管府的下属机构 宋、金时期路为一级行政区划皆直隶尚书省。元 代由于行省制的建立路总管府的隶属关系复杂。腹 里二十九路除河东、山东两道宣慰司所领六路大 同、冀宁、晋宁、益都、济南、般阳外余二十三 路皆直隶中书省。腹里以外路多统辖于行省。在远 离省治地区建置宣慰司以统领诸路。《元史百官志》 载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 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与宋、金相比 元代路的地位大大降低。 元代路总管府的下属机构较为复杂缺乏前代完整划 一的体系。《元史地理志》云唐以前以郡领县而已 元则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 而腹里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 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元代诸路是在府州的基础 上建立的与宋、金依据山川地理划分路境显然不同 。其直属机构可分为四类即府散府、州、县和 录事司而路、府又有复合结构的特点。散府品秩正 四品稍低于总管府置官亦很接近仅缺治中而已 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 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等差。路治 所在地的府、州例由总管府兼领不再另设衙门总 管府直接管辖其属县。如张庭珍起复南京路总管兼 开封府尹注《元史》卷一六七《张庭珍传》。 济南总管张宏至元初例迁真定路总管兼府尹 注《元文类》卷五《张宏行状》。。大都、 上都两路为都城所在地称都总管府所在地大兴、 开平二府始终不废但其府尹亦由两路都总管兼任。 录事司正六品置于路的治所掌城内民户差役及 治安等事列曹庶务一与县等注《至顺镇江志》 一六《宰贰》。至元三十年全国置司一百零三 所注《元史》卷一七《世祖纪一四》。唯大 都及上都系都城所在置警巡院。 从路总管府行政体系来看其结构较为复杂。有的同 时领有府、州、司、县。如真定路的直属单位就有中 山一府赵、冀、深、晋、蠡五州真定、藁城、栾 城、元氏、获鹿、平山、灵寿、阜平、涉等九县以及 录事司。江浙行省庆元路领有奉化、昌国二州鄞 、象山、慈溪、定海四县及录事司。某些路级政区 其下仅有司、县或者县级机构。云南、湖广等边远 地区有的总管府下没有府、州、县等建制元朝政令 一般只能下达到路总管府这一级然后通过土官推行 到各溪洞甸寨。岭北行省的和林路较为特殊不设达 鲁花赤其下亦无州县建制。 元代路置总管府总管一路之政注《漳州府志》 卷三《四库全书》本。负责辖区司法、行政、 财政等项事务与宋、金时期路制级政区诸司分立之 制不同。元人许有壬认为我朝为路路则今制注 《安阳县金石志》卷一《彰德路创建鲸背桥记》 台北石刻史料新编本。指出元代路制并非简单 沿有宋、金之制而是赋予了新的内容。路级政区的 增多也使其失去一级政区的地位在多数情况下 路为元代行省之下的二级政区。同时元代路级管 理体制也显得零乱复杂。元朝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封 建王朝中统以后采用汉法但仍保留了不少蒙古 旧俗各项设施始终具有蒙汉杂糅的二元文化特色。 从这点来说不可能完全按照传统的郡县等级制度来 规划地方政区而且元朝疆域辽阔土宇旷远诸民 相杂俗既不同注《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 。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的人口、经济、文 化水平并不一致也很难用严格的郡县制来划一治理 。蒙思明先生曾指出元代政治之粗疏简漏朴野放 任注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之第三部分 《两种阶级之冲突及其混合》中华书局1980年版 第84页。。元代路总管府制度正体现了这一制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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